高级工程师评审的通知
各单位各申报学员:
至2001年以来,四川省先后在乡镇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和其他一些非公有制企业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和在市县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称。开展了四川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的评审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高级 工程师职称评审 通过了一大批高级工程师,现就今年四川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 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目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评审分为两种:一为聘用制,即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并评审取得;另一种为授予制,即对申报人的个人资历、业绩等进行认定并通过进一步研修取得。本通知所指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资格的取得为授予制,主要针对非公有制企业的主要经营者,取得者享受国有企业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同等待遇;是企业对外交流,人才流动中证明本人业绩,能力的依据。
二、评审范围:在非公有制企业中从事技术、科研、营销、管理工作三年以上的在册技术人员、主要经营者。非公有制企业指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并取得合法生产、经营权的个体、私营工商企业及"三资"企业。
三、评审程序:个人申报、企业推荐、整理上报评审材料,认定委员会办公室初审、参加研修班并完善评审材料、认定委员会评议审定、上报省人事厅审批、编号并制作证书、颁发证书。
条件 专业:
1 三年来思想、工作、业务总结
2 身份证、学历、职称、职务证明
3营业执照、资质证明、纳税证明(连续3年纳税额在80万以上)
4 业绩证明(获奖)
5中级职称证书复印件
6审批表(1式4份)
7两寸照片5张
专业:园林工程 建筑工程 施工管理 工程施工
经济管理
联 系 人:汪老师
联系电话:028-66746197 13881998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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