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人员
参加全国统考的通知
为适应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对企业人力淘汰管理人才的需求,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培训就业司函[2002]35号文的有关规定,对各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考核、颁证,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学习内容:
《劳动法》、人力资源管理、劳动经济学、统计学知识、计算机知识、写作知识、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等
现将有关事项能知如下:
自通知之日起,各企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照片六张(一寸)及学历证到诚信职业技能学校报名。
1、 培训及报名地址:成都市一环路南三段22号世纪电脑城四楼诚信职业培训学校
2、 报名时间:根据学校及上级规定,随时通知安排。
3、 学习时间:同上
4、 所有培训费:约1300元/人
5、 未得管理人员资格证者,不得从事管理工作。
招生对象:凡将要从事或正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均可参加物业管理员物业管理师培训和考证。
培训课程: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的规定,开设:(1)物来管理基础知识(2)物业管理员(3)物业管理师等课程;理论与实际相结合。
培训时间:根据学校及上级规定,随时通知安排。
考试颁证:培训后考试合格,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直接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全国通用,出国公证有效。
收费标准:
物业管理员:培训费、教材费、教务费、办证费和报名费共:700元
助理物业管理师:培训费、教材费、教务费、办证费和报名费共:1300元
物业管理师:培训费、教材费、教务费、办证费和报名费共:1700元
就 业: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的学员,可由我培训中心推荐就业。
报名携带有关资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5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