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直辖市、地级市水利系统主管单位(水利厅、局)、科研院、相关水利企事业单位:
我国水资源利用方式粗放、用水效益不高,节水潜力很大。建立水资源管理制度、提高水资源承载能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节水治污、防洪减灾, 是经济建设的重要任务。为了提高水环境科研管理水平,更多了解国际先进的水资源管理、开发、利用, 2008年我单位特邀请国内水利系统主管单位及相关企事业单位赴欧洲国家进行培训与交流,以此推动国内水利系统稳步发展、快速与国际接轨。望相关单位组织参与。
一、培训与交流内容:
1、学习其水利系统的优越性,探讨如何结合国情。
2、借鉴欧洲、澳、新等国在节水管理、水土保持、防洪减灾方面的经验,推进符合我国国情的水利管理模式。
3、对于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相互协调,改善河流水质、生态以及水体修复技术等方面进行交流。
4、实地参观废水处理设备制造厂,由厂商主管陪同参观并交流。
5、学习通过安装计量设施促使科学用水,研究水利工程的建设、输水渠道的防治、灌溉方式的节水、水资源的保护、防洪减灾、泥石流防治等方面的新技术。
二、培训团行程安排:
2008年6-12月每两月一期 德、意等欧洲国家
备注:各单位可按自身需求拟订培训目的及交流学习内容,自行选定培训时间、天数、国家如(美国、加拿大、英国、埃及、欧洲八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俄罗斯、港、澳、台)等地。
三、参团对象:
各省、直辖市、地级市水利系统主管单位(水利厅、局)、科研院、相关水利企事业单位的厅、局领导,水利企业事业单位领导、骨干,科研单位及院校从事教学研究及教学的有关人员。
四、会务费用:
1、持因公护照:德、意等欧洲国家培训团会务费用人民币30000元;注:会务费含境外培训费、食宿费、交通费;不含报名费用人民币3000元(报名费、联络费、手续费、邀请费)。我处收到报名回执后一周内发放相关批件及邀请函,请参团人员支付报名费人民币3000元;会务费用集合时面交。
2、持因私护照:德、意等欧洲国家培训团会务费用人民币21000元;注:会务费均含境外培训费、食宿费、交通费;不含报名费用人民币1000元(报名费、联络费、手续费、邀请费)。请参团人员回传报名回执后支付报名费人民币1000元;会务费用集合时面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