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与城乡建设部于2008年7月1日起施行《房屋登记办法》,《办法》第六条明确规定,房屋登记人员应当具备与其岗位相适应的法律、房地产等方面的专业知识,经统一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于2008年六月在全国举办《全国房地产产权登记代理人职业认证培训》,四川地区具体事宜如下:
一、组织实施
主办单位: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 中国房地产教育培训网
承办单位: 四川房地产培训网
二、培训对象
房地产行业(开发、投资、交易咨询、经济投资开发、物业管理、法律、中介等)工作人员。
三、申请资格
1、已取得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全国房地产职业认证证书的人员;
2、各开发公司、中介企业从事本项工作的专业人员;
3、具有高中(含同等学历)学历,连续从事房地产及相关行业五年以上;
4、具有大专学历(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5、具备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6、各企业房地产营销策划总监及企业高层管理人员。
四、课程大纲
1、房地产法律法规及房地产产权登记概述
2、房地产登记人员及房地产登记人员的执业机构
3、物权法
4、房地产产权登记的制度模式及特点
5、我国的房地产权属登记
6、房地产权属登记的类型
7、房地产产权登记程序
8、房地产产籍管理与房地产交易与变更
9、房地产登记执业规范与法律责任
五、培训师资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中国房地产教育培训网、四川房地产培训网指派知名专业讲师。
六、岗位认证
1、教材: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统一监制。
2、证书:学员学习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颁发统一印制的《CEIITC职业培训证书》(即《全国房地产产权登记代理人职业培训证书》),同时将学员档案资料编入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的人才档案库,真伪可在中国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网(www.cettic.cn)上查询。
七、培训费用
学费:4500元/人(包括培训费、讲义教材费、报名费、中餐费、认证费、文具资料费等;不包括学员的交通费、住宿费)。
八、培训时间
1、集中学习5天(9:00-16:30) (2008年8月中旬)
2、晚 班10天(18:30—21:30) (2008年8月中旬)
九、报名地点
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号10楼1002室
十、报名及联系方式
1、为有计划组织培训,招生工作采取一次报名、分期培训的方式进行。请各有关部门接此通知后向所属单位转发,组织集体报名,并确定一名负责人。亦可单独报名。报名时,请详细填写《全国房地产职业认证报名表》,直接传真或邮寄至成都招生办。
2、报名咨询:028-85534958、66309619
报名传真:028-85534958、85532768
3、报名请带: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最高学历证复印件各一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红底)照片5张,个人名片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