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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成都市公开考试录用乡镇国家公务员公告

浏览次数: 4547   发布机构: 成都培训网   发布时间: 2005-09-19 09:27:00   
包含科目

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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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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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地址 成都市红星路二段1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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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介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意见》及《关于推进城乡一体化中加强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的精神,根据《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四川省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暂行办法》,经批准,2005年成都市公开考试录用乡镇国家公务员1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录用原则

按照《四川省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暂行办法》和《成都市国家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成办发〔1995〕118号),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

二、招考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用人单位录用职位所需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考。

三、报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身体健康;

(四)年龄为18—35周岁(1987年10月1日——1970年10月1日),获博士学位的可放宽到40周岁;

(五)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和职位要求的知识、技能等条件;

(六)经市录用主管机关批准,用人单位根据职位需要确定的其他条件;

(七)符合《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六十一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为2005年8月31日至9月6日;地点:考生报考职位所在区(市)县人事(人事劳动)局指定地点(见上表)。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或缴费凭证于10月12日至14日到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五楼)领取《准考证》。

(二)报名手续

报名者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及同底版1寸免冠近照3张,同时,各类报考者还须具备下列手续:

1、中小学教师报考时,须出具所属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介绍信;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大专以上毕业生,试用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由本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4、机关分流人员须提供原机关出具的证明;

5、参加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须携带锻炼地所在地县以上团委项目办出具的证明和考核材料(确为西部志愿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

6、国家有其它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三)资格审查

各类报考者具备上述相应手续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报名,如实填写《成都市公招乡镇公务员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资格审查由考生报考职位所在区(市)县人事(人事劳动)局负责。报考者若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的,录用主管机关取消报考者的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报名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照四川省财政厅、物价局川价费〔2003〕 237号规定的标准缴纳笔试考务费,两科共100元。笔试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可减免考试考务费用。在报名缴费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审核办理减免考试考务费用。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

(一)笔试

1、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拟录用人数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其中招收对象为硕士研究生的职位,不得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考生报考职位所在区(市)县统一调整。调整后仍达不到比例或没有调整对象的,相应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

2、笔试科目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共两科。

3、笔试于2005年10月15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可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并可享受笔试成绩总分加5分的优惠政策。具体办法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各加2.5分,所加分值按规定比例折合后计入笔试总成绩。

5、笔试总成绩,由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于2005年10月24日在成都市人事局和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上公布,同时在考生报考职位所在区(市)县人事(人事劳动)局张榜公布。

(二)面试

由市录用主管机关依据录用职位及名额,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每个职位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数量比为3:1。参加面试人员于10月29日到原报名地点确认面试资格并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在市录用主管机关的统一指导下进行,由考生报考职位所在区(市)县人事(人事劳动)局和用人单位具体实施。面试于2005年10月30日统一进行。

(三)总成绩的构成及比例

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共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笔试总成绩两科各占50%, 按70%的比例折合后计入总成绩;面试卷面满分为100分,按30%的比例折合后计入总成绩。总成绩于11月3日在考生报考职位所在区(市)县人事(人事劳动)局和成都市人事局网站上公布。

七、体检和考核

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与考试总成绩同时公布。体检及考核在2005年11月4日至23日期间进行。考生可到报考职位所在区(市)县人事(人事劳动)局咨询体检有关事项。体检由区(市)县人事(人事劳动)局负责组织,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表现、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市录用主管机关审核同意后,按规定程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拟录用人员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于2005年11月25日至29日在成都市人事局网站和考生报考职位所在区(市)县人事(人事劳动)局及用人单位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5天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九、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公示合格者,由用人单位所在区(市)县人事(人事劳动)局填写《录用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并附拟录用人员请示(附名单)、考核、体检材料报市录用主管机关审批后发出录用通知。

同等条件下出现最后排名并列的,优先录用机关分流人员、服务西部志愿者。

用人单位凭录用通知按规定办理报到等手续。

被录用的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毕业生持市录用主管机关的录用通知和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就业报到证,按有关规定直接到用人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

被录用的其他人员凭市录用主管机关的录用通知办理有关手续,按用人单位通知的时间报到。

对录用人员的工作安排,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作适当调整。

超过报到时间三个月不报到者,取消其录用资格,并在三年内取消其再报考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资格,该职位的录用名额不再递补。

(二)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从批准录用之日起,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不得报考其它机关。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三)新录用国家公务员,经初任培训后方能上岗。任职定级按人事部《新录用国家公务员任职定级暂行规定》(人发〔1997〕33号)执行。

十、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录用国家公务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试录用工作的公开性、公正性、严肃性,市录用主管机关要加强对考录工作的指导和检查。中共成都市纪委、成都市监察局驻人事局纪检组(监察室)要全程监督这次公开招考工作。市、区(市)县、镇各级要切实加强考录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四川省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暂行办法》和《成都市国家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纪律要求,成立相应的人事纪检监察小组,公布监督电话,加强对考录工作的监督。凡违反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纪律的,由市录用主管机关责令纠正,宣布考试录用无效,并会同纪检(监察)机关追究相关人员的相应责任。

十一、其它

招考公告在各报名点公布,同时在成都市人事局网站(网址:http://www.cdrsj.gov.cn)、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cdpta.com)、中国成都人才市场网站(http://www.rc114.com)和成都市国家公务员培训中心网站(http://www.enewtc.com)上发布。

咨询电话:成都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处028-86641147

举报电话:成都市监察局驻人事局纪检组(监察室)028-86647526

(未尽事项,请在报名时咨询。)



成都市人事局

二OO五年八月二十三日

四、拟补充职位、名额(100名)和资格条件要求

拟补充区(市)县

拟补充乡镇名称

拟补充人员情况

拟补充职位所需

的资格条件要求

报名地点

拟补充人员

单位名称

拟补充人员

职位名称

拟补充人员数

金堂县

淮口镇

淮口镇

人民政府

城乡建设管理办公室

科员

2

城市规划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报名地点:金堂县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

联系人:

周瑶丽

联系电话:84997010

城乡建设管理办公室

科员

1

城市管理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经济发展办公室

科员

2

农村区域发展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五凤镇

五凤镇

人民政府

城乡建设管理办公室                        科员

2

城市规划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经济发展办公室

科员

1

果树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新津县

花源镇

花源镇

人民政府

办公室

科员

1

文秘、中文、汉语言文学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报名地点:新津县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新津县五津镇五津北路111号)

联系人:

宋永利

联系电话:82523448

经济发展办公室

科员

1

城市规划、工民建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经济发展办公室

科员

1

城市管理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普兴镇

普兴镇

人民政府

办公室

科员

1

文秘、中文、汉语言文学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经济发展办公室

科员

1

城市规划、工民建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经济发展办公室

科员

1

经济管理、市场营销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财政所

科员

1

会计、统计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温江区

永宁镇

永宁镇

人民政府

党政办公室

科员

2

中文、法学、经济管理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报名地点:温江区五环广场二楼人力资源市场人事代理窗口

联系人:

  

联系电话:82721985         89135699

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                   科员

2

城市规划、工民建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经济发展办公室

科员

1

经济管理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万春镇

万春镇

人民政府

党政办公室

科员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