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精神,在全社会实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制度。《劳动法》第69条明确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文件,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批准在全国范围内首次推出酒店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两年试点期)。经认证培训后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并评审通过后,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全国通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凡从事酒店管理工作的在职人员、即将从事酒店管理工作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酒店管理基础、酒店餐饮服务管理、酒店客房服务管理、酒店康乐经营管理、酒店服务质量及安全管理、酒店市场营销和客源组织、酒店财务控制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等。
三、培训目标:促进酒店管理人员持续学习、提高,掌握现代酒店管理全新理念和丰富实践经验,促使酒店行业的管理人员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的提高;为即将从事酒店管理工作的人员提供更好的就业资质和机会。
四、培训师资:资深酒店管理专家、学者、旅游教育界知名教师任教。
五、培训方式:指定教材、统一大纲、以讲座授课为主,理论知识与实践案例相结合,培训提高与应试指导相结合。
六、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专业技能考核按照各种等级技能要求进行测试。侧重理论知识考试,考试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成绩。
七、培训收费标准:
助理酒店管理师(四级):培训费1580元,考试费264元,资料费38元,证书工本费8元,合计1890元。
酒店管理师(三级):培训费2650元,考试费350元、资料费72元、证书工本费8元,合计3080元。
八、 培训合格与颁证:
培训合格颁发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制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同时组织培训合格人员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成绩合格,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资格----《酒店管理师》资格证书。
九、报名须知:
1、每天9:00-17:30接受报名和咨询。报名时请携带小2寸免冠彩照2张、1寸免冠彩照3张,身份证、最高学历、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填报《学员报名登记表》,资格初审合格,即办理付费、注册、领取培训资料等手续。
2、 领取培训资料后先进行自学,然后集中培训六天,周末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每年全国统考两次,拟定于五月和十一月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