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物业管理人员全面素质,美化我们的家园,特进行物业管理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培训。
一、 培训对象
提供房屋建筑服务、综合有偿服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二 、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职业助理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助理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 具有高中(中专)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
4. 具有大专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5.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6. 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7.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
三、 课程设置、授课老师(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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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 程 内 容 |
授 课 老 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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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基础知识 |
西南民族大学徐学初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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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方案制定 |
西南民族大学徐学初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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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相关法规法律 |
成都大学邹重仁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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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综合经营管理 |
西南财经大学蒋南平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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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资金的规范管理 |
西南财经大学蒋南平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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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维护管理服务 |
成都大学邹重仁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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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市场开发 |
西南财经大学蒋南平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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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培训与指导 |
成都大学邹重仁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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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讲 |
专职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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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业考试 |
学校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