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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8日从省教育厅获悉:今年“专升本”比例按2004年专科新生入校总数的15%控制;与高职高专学校签订了“对口‘专升本’协议”的本科院校,不得无故拒收学生。未完成“专升本”计划的学校和专业,报经省教育厅审核后,其录取计划可在学校与专业之间调剂使用。据悉,“专升本”选送对象为我省各类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已有一届毕业生的高职高专具有与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的二年级及应届毕业生。 根据规定,各本科院校接收跨校“专升本”学生名额原则上不得低于校内“专升本”名额的50%,个别专科生基数较大的本科院校,其接收跨校“专升本”的名额可适度减少。校内“专升本”学生由本校统一组织考试后,按成绩划定录取分数线,其录取线按校内“专升本”计划的1:1.5划定。跨校“专升本”学生由高职高专本校统一组织基础课考试后,按成绩划定选送分数线,其选送分数线按2004年新生入校数的25%划定。 凡符合选送条件的跨校“专升本”学生,由各高职高专学校统一组织报考有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本科院校。其报考学校原则上按2003年或2004年所签“对口‘专升本’协议学校”报名。 (记者尹晓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