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文件
川教厅办[2006]17号
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学生艺术素质
水平测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
我省自2003年开展的学生艺术素质水平测试,对加强学校艺术教育工作,促进课外、校外艺术教育活动的开展,提高学生艺术综合素质,推动中小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起到了积极作用。鉴于学生艺术素质水平测试已达到促进社会关注青少年艺术教育,各级各类学校重视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和学生艺术素质培养的目的,经省学生艺术素质水平测试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2006年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再组织四川省学生艺术素质水平测试工作,相关工作交由社会团体办理。学生艺术水平的认可由其参加省级艺术展演活动的比赛成绩确定其相应的艺术水平等级。
各地要继续认真贯彻《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发展规划(2001—2010)》、《学校艺术教育规程》,指导县(市、区)和学校积极开展艺术活动,进一步提高学校艺术教育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省上也将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艺术展演活动推动全省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的开展,为学生展示艺术素质提供机会和平台。
主题词:学生 艺术素质 水平测试 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发 二00六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