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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育才西区 小升初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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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15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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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关键字:
成都育才西区 小升初公告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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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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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教招〔2007〕1号 |
签发人:崔昌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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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市2007年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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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教育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市管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和要求,严格依法规范我市初中招生、办学行为,依法保障我市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现就我市2007年初中招生工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规范管理,坚持免试就近入学 2007年初中招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各区(市)县人民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初中招生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各公办初中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类竞赛成绩作为学校招生的依据或附加条件。民办学校应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好招生工作。 二、科学安排,严格执行计划 各区(市)县招生总计划由市教育局统一下达,各区(市)县应根据市上下达的招生总计划,在认真调研区内初中学校规模和小学毕业生规模等情况的基础上,科学安排区内初中学校的招生计划。城区(五城区及高新区,下同)应将初中分校招生计划报市上核定后,由市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各城区不得任意减少各校初中招生计划,因布局调整需要,减少学校招生计划的,须报市上批准,以确保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位。尤其是初中部和高中部不在一个区的学校,不得任意停办初中,若要停办,须报市教育局批准。 按照市招委、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2007年招生工作改进意见〉的通知》(成招委〔2007〕6号)文件要求,五城区初中学位在今后三年内(即2007年至2009年)由市上统一平衡和调配。从2007年起,五城区接受其它区调配的初中学位将逐年减少,2007年减少10%,2008年和2009年分别减少20%和30%,三年后,五城区自行解决区内初中学生的学位。各区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配学位,并及时将学位调配的具体方案报市上批准后执行。 三、保障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今年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升入初中的工作,按照成都市教育局相关文件执行。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按照“相对就近、划片指定、统筹协调”的原则,将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纳入当地义务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妥善解决好他们升入初中的工作。 四、城区具体招生办法 (一)报名登记 小学毕业生在参加各类学校报名登记时,必须持有统一编制的报名流水号。从今年开始,统一使用八位报名流水号,前五位为各区小学代码(小学代码前两位代表各区代码,例如:锦江区大有巷小学代码为01401);第六、七、八位数为学生编码流水号(001-999)。必须认真、细致编制报名流水号和采集学生信息,避免出现重号、错号,确保准确无误。 (二)招生批次 今年初中招生分四个批次进行。第一批是艺体特长班招生,凡具有五城区和高新区正住户籍及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成都市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持有人子女均可报考,学校对考生进行必要的专业素质测试,提前录取。第二批是民办学校、民办公助类学校自主招生,学生在自愿基础上,凭报名流水号和相关证明材料登记报名。第三批为公办民助类学校、女子实验学校、科创学校和成都锦城外语学校招生,学生在自愿基础上,凭报名流水号和相关证明材料登记报名。第四批是微机排位和直接对口入学。城区部分区域的小学毕业生仍由各城区按照历史习惯直接对口升入相应的初中。 已被上一批次学校录取的学生不能参加下一批次的学校录取,确保每个学生对应一个初中学位。 (三)回城生 正住户籍在我市城区,且在城区以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需回城区就读初中的,应在5月8日至14日到正住户籍所在地的区教育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四)转片 学生就读小学与户籍所在地相距较远,需依正住户籍相对就近入学的,应在5月8日至14日向就读的小学提出转片申请,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办理转片手续。未办理转片申请的,一律参加就读小学所在片区的微机排位录取。 (五)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和《居住证》持有人子女升学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以及符合条件并已在我市城区小学就读的《居住证》持有人子女,需升入我市城区初中就读的,按照本市城区居民子女小学毕业生升学办法执行。 (六)公办民助类学校招生范围及条件 公办民助类学校招生范围为正住户籍在五城区及高新区的小学毕业生、已在我市就读的《居住证》持有人子女和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招生采取微机排位为主的办法,在学生自愿的基础上,凭户口簿,或《居住证》和《成都市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登记报名。报名时,要准确告知自己的八位数报名流水号。每位小学毕业生限报一所公办民助类学校,不能兼报。兼报者视为所报学校一律无效,并取消在公办民助类学校的录取资格。 四、严格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 初中招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是关系到我市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大事。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强化管理,各级招生部门和学校要提高认识、顾全大局、规范操作,严格执行初中招生政策,自觉遵守招生纪律,加强过程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必须严格执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八条规定>的通知》(川教〔2006〕29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八条规定>的通知》(川教〔2006〕19号),禁止提前或不按规定招生,禁止乱收费。若有任何违反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的现象,一经查实,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同时,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要做好初中招生工作的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宣传招生各项政策,增加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各区(市)县教育局将设立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做好信访工作,确保今年的初中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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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2007年成都市城区初中招生工作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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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
工作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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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 |
中旬 |
召开全市初中招生工作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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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日前 |
各城区上报小学毕业生基本情况统计表、拟招初一新生的公办学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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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 |
8日至14日 |
小学审查学籍、办理毕业生登记、转片手续、向区教育局报毕业生人数;各区审批转片生、回城生、借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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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旬 |
召开初中提前录取学校工作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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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日前 |
城区上报小学毕业生情况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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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日前 |
组织城区审批借读生和转片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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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 |
18日至19日 |
小学六年级毕业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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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日至24日 |
艺体特长生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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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日至26日 |
民办公助学校、民办学校报名(具体时间由学校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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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日至26日 |
公办民助学校、科创学校、女子实验学校、成都锦城外国语学校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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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日前 |
艺体特长生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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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 |
1日至3日 |
民办公助学校、民办学校、科创学校、女子实验学校、成都锦城外国语学校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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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日前 |
公办民助学校微机排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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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日 |
提前批次录取初中上报录取学生名单及数据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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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日前 |
各城区上报初中分校计划和划片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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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日前 |
各城区完成初中微机排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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