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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招工简章须到劳动部门备案 1月内签合同
字体: 大 中 小 发布时间:
2005-06-19
资讯来源:天府早报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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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关键字:
单位招工简章须到劳动部门备案 1月内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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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管理标准(2005)》日前出台,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在招工、用工时都有了更明确的程序和手续。 根据该标准,招工简章应包括用人单位性质、招收工种、人数和招收方式、招收条件、招收时间、工资福利待遇等内容。简章应到当地街道、镇(乡)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备案。 录用30日内,双方应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条款内必须写明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内容。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劳动者可以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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