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川北医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 川北医发〔2023〕 2号 )文件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继续教育学院教授委员会初审,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拟授予488名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6月19日至23日。
公示期内,若对结果有异议,请实名提交书面材料至川北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电话:0817-2255967),凡未实名提交书面材料的,不予受理。
附: 川北医学院2024年拟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名单
川北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