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助)学点:
经研究决定,2024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评优表彰暨文艺汇演定于2024年4月26日在成都大学学生活动中心进行,现将前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评优工作步骤及要求
(一)评选对象
成都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成教、高教自考)2022级、2023级在籍学生。
(二)学院、教学点推选评优候选人
按照《成都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评优表彰办法》(附件1),本着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评选出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
(三)学院、教学点公示候选人
将评优候选人名单在本单位公示栏张贴公示5个工作日之后,将公示结果加盖学院、教学点公章,随学生个人评优资料一并上报。
(四)评优材料上报
规范填写学生个人参评材料,学生个人评优登记表电子版于时间3月22日前上报进行初审,成教学生材料发送至成教科,自考学生材料发送至自考办(纸质版推优名单及学生个人评优登记表同时上报)(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十陵镇成都大学第九教学楼成教科9D403、自考办9D507,邮编610106)(顺丰)。
(五)请按《成都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评优参评流程》(附件2)推进评优工作。
二、文艺汇演工作安排
(一) 参演单位于3月20日前向成都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科提交《参演节目登记单》。
(二) 参演单位于3月25日前向成都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科提交参演节目排练视频。
参演节目登记单、节目视频联系人:学生科张老师,电话:84610656,邮箱:1508977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