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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四川/成都市

学校类型: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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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2024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课程免试申请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03-11        浏览次数:29        返回列表

四川省2024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和考籍更改工作现已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课程免试

课程免试是指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规则(附件1),用考生已考试合格的课程,免试需要考试的自学考试相关课程。

(一)申请时间

2023年3月11日至15日

(二)申请流程

考生本人登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考生端网址:https://zk.sceea.cn,以下简称管理系统)提交申请数据并缴纳免试审定费8元/科(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

完成后部分免试类型还须提交拍照或扫描清晰、完整的电子版或纸质版申请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本部校区考生将电子材料发到我校自考办邮箱,地址:trainingc@163.com

未按要求完成免试申请流程中任意一项均视为申请不成功。

(三)申请材料

根据免试类型和相关规则,要求“其它学历证书”“非学历证书”两个免试类型须提交申请材料,其它类型无需提交材料;

1.非学历证书免试: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申请表》(附件2);

(2)有效居民身份证(粘贴在附件2上);

(3)非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4)《合格证书》或《笔试成绩报告单》在中国教育考试网上的查验证明;

(5)非学历证书上的基本信息与申请免入自学考试准考证号下的考籍基本信息不一致的考生,还需提交相应的户籍证明材料。

2.其它学历证书免试: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申请表》(附件2);

(2)有效居民身份证(粘贴在附件2上);

(3)毕业证书(或结业证书、肄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验证报告》;

(5)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学籍档案(成绩单)复印件,并标识出用于免试的课程;

(6)学历证书上的基本信息与申请免入自学考试准考证号下的考籍基本信息不一致的考生,还需提交相应的户籍证明材料。

(四)特别注意

1.考生提交申请前,须知晓《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规则》要求,检查课程免试申请的相关内容,确保管理系统中录入的内容和提供的纸质材料内容正确且一致,因考生填报错误导致课程免试不成功或免试错误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2.免试审核结论为“审核通过”不代表所有课程审核通过,考生需在详情中查看每科申请课程的具体审核结论。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在管理系统中的相关操作说明详见附件3。

(二)考生可自行下载、打印相关附表进行填写,要求书写规范工整,内容无缺漏,提交的电子材料须清晰完整,提供的联系电话务必保持畅通。

附件: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规则

2.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申请表

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考生端操作说明

成都工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3月3日

附件1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规则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规则是依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及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颁发的《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试行规定》(〔89〕考委字011号),结合四川实际进行,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试行,其它与之相抵触的,以本规则为准。

一、免试原则

(一)考生须在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号下,有至少一门参加考试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具有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方可申请办理课程免试。

(二)拟用于申请免试的课程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以参加考试的形式(不包括考查、考核、实践、实习、实验、毕业设计等)取得合格成绩,且成绩以百分制评定;

2.对应的专业层次不低于免试课程对应的专业层次;

3.与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现行专业考试计划设置的课程名称(含括号中的名称)完全一致;

4.要求学分或学时(自学考试各课程每学分相当于18学时)不低于免试课程;

(三)拟用于申请免试的相关证书、证明(身份证明、成绩证明)等材料上的考生基本信息应与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籍基本信息及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信息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相应的户籍证明,否则不予免试。

(四)考生在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考生端网址:https://zk.sceea.cn)所填写的免试申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证书类型、课程合格成绩)应与提供的免试申请材料内容一致,否则不予免试。

(五)课程免试的判定标准主要依据学校教务部门、单位人事组织部门或人才交流中心提供的学籍档案,档案应包含加盖公章且内容完整、清晰的课程成绩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考生基本信息、课程名称、学分或学时、成绩、成绩的取得方式,缺少相关信息导致免试标准无法判定的不予免试。

(六)通过免试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不能再次用于申请免试。

(七)考生提供的免试申请材料须真实有效,凡伪造、涂改或提供假证明材料,一经查出,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提供和受理材料的相关工作人员凡徇私舞弊,将一并接受处理。

二、免试类型和规定

(一)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准考证

指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两个在籍准考证号之间的课程免试。

1.仅统考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可用于免试,可申请免试课程名称和课程代码完全相同的统考课程,且免试课程数不受限制;

2.免试成功后,用于免试的合格课程将转移至考生申请免试的准考证号下,原准考证号下将不再保留;

3.若因专业考试计划调整,考生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可通过课程免试或课程顶替继续使用。

(二)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1.仅统考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可用于免试,可申请免试课程名称和课程代码完全相同的统考课程,且免试课程数不能超过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设置最低毕业学分对应课程数的50%,一次性或累计超出的部分,将按考生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从低到高依次驳回申请;

2.已用于毕业的课程,不能免试专业考试计划调整后对应的现行课程。

(三)其它学历证书

其它学历证书包括国家承认学历,并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简称学信网)上查实且信息无误的毕业证书,证书类型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1.非四川省颁发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1)仅统考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可用于免试,可申请免试课程名称和课程代码完全相同的统考课程,且免试课程数不能超过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设置最低毕业学分对应课程数的50%,一次性或累计超出的部分,将按考生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从低到高依次驳回申请;

(2)已用于毕业的课程,不能免试专业考试计划调整后对应的现行课程。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结业证书、肄业证书

本科专业结业证书或肄业证书,可申请免试自学考试专科专业中所规定的相关课程(附后)。

3.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1)专科及以上专业毕业证书可申请免试自学考试专科专业中所规定的相关课程(附后);

(2)本科及以上专业毕业证书,可申请免试自学考试专科或专升本专业中所规定的相关课程(附后)。

(四)非学历证书

非学历证书须在中国教育考试网上查实且信息无误,证书类型主要包括以下四种类型,对应免试的课程和分数详见《非学历证书免试自学考试相关课程一览表》。

1.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CET)笔试成绩报告单

(1)获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六级考试(CET-6)笔试成绩报告单,且成绩大于或等于满分60%的考生,可根据其报考的自学考试专业,免试该专业考试计划下对应设置的英语课程;

(2)在中国教育考试网上无法查实的笔试成绩报告单不予免试。

2.全国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笔试成绩报告单

(1)获得全国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笔试成绩报告单,且成绩大于或等于满分60%的考生,可免试自学考试英语专升本专业考试计划下对应设置的第二外语课程。

(2)在中国教育考试网上无法查实的笔试成绩报告单不予免试。

3.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合格证书或笔试成绩通知单

(1)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合格证书或笔试成绩通知单,且成绩大于或等于满分60%的考生,可根据其报考的自学考试专业,免试该专业考试计划下对应设置的英语课程;

(2)在中国教育考试网上无法查实的合格证书或笔试成绩通知单不予免试。

3.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NCRE)

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合格证书的考生,可根据其报考的自学考试专业,免试该专业考试计划下设置的计算机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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