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考课程考试(以下简称 "省考课程考试")工作,建立健全各级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应急处 理能力,保障全体考生和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 的考试秩序,根据《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四川省教 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我校"省考课程考试"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发现问题,即时上报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三)快速反应,有效控制
(四)强化监控,防患未然。
二 、工作职责
(一)第一时间了解事件情况,包括:1、事件原因;2、事件性质;3、波及范围;
(二)目前采取措施;
(三)对事件的初步判断;
(四)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三 、处置措施
(一)泄密和舞弊紧急事件处理
1、发生试卷失窃、试卷封装严重损毁、从考点办公室到考场的途中发生意外等可能造成试题信息失泄密的事件后,应当立即保护现 场,清点数目,及时报告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及我校,按照教育部考试 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规定与程序处理。并在第一时间会同公 安机关采取必要措施,控制知悉范围,切断信息外泄途径,监控信息传递渠道,为破案争取时间。
2、 发生扰乱考场秩序的事件时,考点工作人员应当及时解释疏 导,稳定有关人员情绪,防止事态蔓延扩展;考点工作人员应当依照 有关规定迅速对闹事者分类处理,尽快恢复考场秩序,保证考试正常 进行;事态严重时,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情况,提出处理意见,请求 指示;对确需中止相关考场或者考点考试的,由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批准。
3、发生有组织的作弊事件时,要控制局面,注意收取有关证据, 采取得力措施制止作弊行为,彻底切断串通作弊渠道,维护考场正常 秩序。报告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按照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查处参 与作弊的应试人员和考务工作人员;情况严重时,应当请求公安、电 信部门协助查处工作。各考点第一时间将情况上报,上报形式为通讯 手段和书面形式同时进行,报告内容包括事件起因、事件概况、波及范围和目前采取的基本处理措施。
(二)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1、火灾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如发生重大火灾安全事故,教师指挥学生紧急疏散,第一时间将事故信息上报治安、交通、消防及教育局安全应急领导小组。
(2)发出紧急疏散信号,指挥学生按顺序疏散,及时将学生带至远离火源的安全地段。
(3)严禁组织学生参与救火,教师可利用一切救火设备救火,
及时报告119、120请求援助。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2、地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如发生轻微余震,不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监考老师应继 续履行监考职责,维护好考场秩序,做好监考工作。对自愿放弃考试
离场考生,场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要注意加强疏导和管理。
(2)如发生破坏性强烈地震及余震,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考 点立即启动考点应急疏散预案,监考员和各岗位工作人员要有序疏散 考生迅速撤离到安全场所。救治医疗点应及时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或 采取转移治疗等其他有效方式进行救治。考点在第一时间内将情况报我校,我校再上报省教育考试院,等候处置。
(三)其他突发性事件处理
1、考场发生考生晕场或突发疾病时,经简易治疗能坚持本场考 试的,鼓励其坚持应试;难以坚持者,劝其退场治疗;特别严重的由专人迅速送至就近医院救治。
2、 因外部原因断电时,应立即汇报相关部门,采用立即启动备 用电源等措施保证考试正常进行。因线路故障断电时,值班人员应立即维修,确保考试正常进行。
3、对于考试过程可能出现的其它重大情况(如大规模疫情)或
其它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考点考务办和我校报告,并协助做好善后工作。
四、工作要求
各考点参照本应急预案,并结合考点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 案。明确工作职责,做到责任到人。严格落实措施,在确保考生和考 试工作人员安全及稳定的前提下,保证考试公平、公正、安全、平稳、顺利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