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国家承认学历的各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身体健康,生活能够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的从事医药卫生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报考专业原则上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2)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己经取得与报考专业一致的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报考专科的考生必须己经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
(3)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考生必须具备以下二项条件之一:①具有临床医学类专科学历;②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4)报考护理学类专业的考生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业余各专业必须有医学学历经历,专升本各专业不能套读,高起专各专业必须有医学类中职学历。药学专业政策可适当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