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健康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从事康复治疗、教学和科学研究的高素质应用型专业人才。
二、培养要求
(一)思想道德与职业素质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遵纪守法。
2.具备一定的人文、社会和自然科学素养。
3.养成尊重生命、尊重患者、尊重同行的职业品质。
4.具备爱岗敬业、严谨负责、协作向上的职业精神。
5.具备良好的沟通与交流能力。
6.具有自主学习能力,树立终身学习理念。
(二)知识目标
1.具备一定的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知识。
2.系统掌握现代与传统康复治疗学的专业知识。
3.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医学统计的基本常识。
4.熟悉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政策与法规。
(三)技能目标
1.熟悉一定的现代医学诊断、治疗技术。
2.掌握康复功能评定技术。
3.掌握物理治疗技术、作业治疗技术、语言治疗技术、传统康复治疗技术。
4.掌握肌肉骨骼康复治疗方法、神经康复治疗方法、内外科疾病康复治疗方法。
5.熟悉临床康复工程、康复心理。
6.具备分析问题和独立工作的能力,初步具备开展康复治疗学各领域科学研究能力。
7.结合临床实际,能够利用图书资料和现代信息技术独立研究医学问题及获取新知识与相关信息。
8.掌握计算机基本知识和技能。
三、培养方式和学习年限
学制3年,学习形式为业余。实行弹性学制,允许学生分阶段完成学业,但累计修业时间不低于3年、不超过5年。
四、主干学科和主要课程
主干学科:康复治疗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
主要课程:人本解剖学、生理学与病理生理学、诊断学、生物化学、人体发育学、人体运动学、康复功能评定学、物理治疗学、传统康复治疗学、社区康复学、内外科疾病康复学,神经康复学、肌肉骨骼康复学等。
五、实践教学
结合专业教育,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在各课程教学过程的同时,强化实践技能培训和实践能力培养;在专业实习中,强调综合运用各学科知识,增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六、学业考核、毕业与学位授予
1.严格进行学业考核,实行学分制记分。
2.修满教学计划规定最低学分、通过各课程考核成绩合格并达到学校规定的毕业条件者,准予毕业。
3.达到《成都医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授予学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标准,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4.未修满规定学分者以及有其它不符合毕业的条件者,按学位及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七、教学计划
1..课程设置与学时、学分分配
本专业学分要求为80学分,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类课程学分所占的大致比例为:必修课65%,其中公共必修课35%,专业必修课30%;选修课35%,其中限定选修课20%,任意选修课和其它选修课程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