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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成都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关于开展2026年学业资助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6-03-02        返回列表

药学院,检验医学院,护理学院,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生:

为帮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缓解就学压力,顺利完成学业,参照《成都医学院学生特殊困难补助管理办法》,决定开展2026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在籍学生学业资助金申报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2024级、2025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业余)在籍学生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学生。2026级新生和毕业生不参加申报,已获得过学校资助的学生不再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三、资助类型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确实因灾、因祸、因病等意外事件导致家庭经济深度贫困的品学兼优学生(优先参考学生本人、配偶或子女情况)。

(一)担负家庭主要经济来源的家庭成员因死亡、丧失劳

动能力或重病,影响学生正常的生活和学习,且能提供相关证明的。

(二)学生家庭因遭受洪水、地震、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或火灾、房屋倒塌等意外事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且能提供相关证明的。

(三)学生本人因患重病或遭受意外伤害,造成家庭经济困难,且能提供相关证明的。

(四)其他意外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并有恶化趋势,且能提供相关证明的。

四、资助标准

学业资助金额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资助档次分为2500 元、2000元、1500元三个档次。

五、申报程序

(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各教学点(助学点)将通知精神告知所属学生并接受学生申报。申报以学生自愿原则,加强个人隐私保护。

(二)各教学点须认真核实申报材料,于2026 年3月31 日前将学生申报材料报继续教育学院学生科。

(三)继续教育学院组织专家评审,公示。

(四)报学校领导审批,按财务管理办法发放学业资助金。

六、申报材料

(一)学生本人书面申报,如实填写《成都医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和自学考试学业资助金申报表》(见附件)。

(二)相关真实有效证明材料。须查验原件,以原件扫描复印的,须核实人签字。

七、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切实摸清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经济状况和工作学习的实际表现,认真高质量完成本次申报工作。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认真核实,防止弄虚作假。要精细流程,落实责任,确实把有利于学生的好事办好,让学生真正体会到学校的关爱。

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28-62308650。


附件下载:

成都医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和自学考试学业资助金申报表.docx

成都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