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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2-08-29        返回列表

校内各单位:

四川省教育厅近日发布了《四川省教育厅关于遴选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承训机构的公告》,请各单位根据公告要求积极组织申报。

一、申报要求

(一)科学设计培训方案。各申报机构要按照教师培训项目的重点要求和目标任务(附件3),扎实开展需求调研和项目论证,精准制定培训方案。项目设计要紧紧围绕基础教育改革,聚焦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全面提升,针对教师职业发展不同阶段特点,分层分类精准设计课程。要将师德师风、理想信念等纳入必修内容,引领全省教师做“四有”好老师。

(二)优化培训内容。申报机构要依据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和2022年版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紧密结合基础教育教学实际,突出教师核心素养,综合提升学科育德、教学实施、学生评价、家庭教育指导等能力。针对性设计培训课程,将国家安全、法治教育、生态教育、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幼小衔接、少先队工作、预防校园欺凌等内容纳入教师校长培训,强化培训针对性与实效性。

(三)配强专家团队。遴选熟悉基础教育情况的高校专家和具有较强培训能力的一线优秀教师、校园长、各级学科教研员等组建高水平的培训专家团队,原则上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和校长的比例不低于50%。

(四)注重增效提质。创新培训形式,在需求调研、方案研制、组织实施、经费管理、训后追踪和总结提升等环节做实做优。重视实践性培训环节,强化教师实践参与,助力教师解决问题、提升技能。完善线下集中培训、在线培训和校本研修结合的混合式培训方式,帮助教师精准发现问题,通过专家指导、自主学习、同伴交流和教育教学实践,推进教师常态化学习,满足教师个性化发展需求。采用多种方式进行训后跟踪,对教师更新理念、改进方法、运用实践等进行综合评价,并组织专家进行指导提升。强化优质课程资源建设,重视培训成果总结和提炼,打造优秀培训案例。

(五)做好疫情防控。结合国家和属地防疫要求制定培训疫情防控方案。将心理疏导调适、疫情防控知识、安全健康卫生教育等内容纳入培训环节,加大常态化疫情防控背景下教师培训模式改革创新力度。

(六)严禁项目分包转包。各申报机构要科学评估自身培训承接能力,合理控制申报项目数量,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严禁将所承担的项目转包分包给第三方机构,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其他事项

(一)材料提交。各申报单位须于2022年9月3日前,将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联系方式。

张秀芹13628117099 邮箱418329768@qq.com

绵阳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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