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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专业名称调整的相关问题

更新时间:2022-09-29        返回列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的通知》( 教职成厅[2018]1号)文件规定,为进一步调整规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强化自学考试专业建设与规范化管理,对全省部份自学考试专业进行合并、更名,涉及我校专业如下:

1、原牧业高新技术与管理专业更名为动物科学,原资源经济与管理专业更名为国民经济管理。

2、原农业高新技术与管理、林业及园林高新技术与管理专业合并为农林经济管理。

如考生需要对专业名称发生的更进行诠释,请自行下载相应文件使用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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