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二):按教育考试院规定,部份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中必须设置英语(二)课程共14学分,且考试类型为统考,可以按课程表的设置,加考三门校考课程(14学分),代替英语(二)。
四六级英语等级考试:四六级英语等级考试是针对普通在校大学生的一种英语能力考试,社会考生不能报考大学英语四六级。
学位英语:要获得自考学位证,需要通过学位英语考试。
三者的关联:1、通过四、六级考试的考生,持合格成绩单到教学点办理免考英语(二);2、在报读自考期间通过的四、六级考试合格成绩可顶替学位英语成绩,在申办学位证时,不需要另行参加学位英语考试。3、如与(1)(2)条件均不符的考生,在申办学位证前必须参加学位英语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