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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关于对于达到退学条件高职专科学生作退学处理的公告

更新时间:2026-04-16        返回列表

参照《本科教学管理办法》(校教发〔2025〕14 号)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可予以退学处理:

(1)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含休学和保留学籍)未完成学业;

(2)本人申请退学。
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黄俊超等12名学生作退学处理。现以网上公告方式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退学决定书》送达。
如本人对退学处理有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继续教育学院提出书面申诉,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学校将作退学处理并注销学籍。
联系电话:0835-2885713 杨老师


附件:达退学条件作退学处理高职专科学生名单


四川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4月15日

达退学条件作退学处理高职专科学生名单

序号

学号

姓名

入学年份

专业

1

G20210022

黄俊超

2021

建筑工程技术

2

G20210047

谢杰

2021

建筑工程技术

3

G20210120

李奇洪

2021

计算机信息管理

4

G20210150

吴江波

2021

水利水电工程管理

5

G20210066

张冬梅

2021

工商企业管理

6

G20210119

陈强

2021

畜牧兽医

7

G20210125

李红霞

2021

计算机信息管理

8

G20210151

兰浩

2021

机电一体化技术

9

G20210178

刘长洪

2021

机电一体化技术

10

G20210198

王宏锦

2021

计算机信息管理

11

G20210207

杨建军

2021

水利水电工程管理

12

G20210211

阿力牛拉

2021

畜牧兽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