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根据教育 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教育部令第21号和第41号)、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要求、 《四川理工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川理工〔2014〕150号) 和《四川轻化工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川轻化〔2023〕100号)文件相关规定,截止至2023年9月1日,我校成人高等教育2004-2017级高起专(专科)、专升本(本科)和 2004-2013 级高起本(本科)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 注册在籍的8117名学生因个人或其他原因,已超过最长学习年限,拟作学籍注销处理。
现将拟作学籍注销处理的学生名单(请详见附件1)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60天,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计算。名单中无法联系确认的学生通过本次公示,视为送达。
如有异议,请学生本人以书面材料形式(请详见附件2)于公示 期内向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反映,电子邮箱地址: 635730568①gq.com 联系人:蒋老师,联系电话:0813-5505565。逾期学校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川轻化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