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和《西华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籍管理规定》,经继续教育学院清理,2025年共有2名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名单附后)在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基本学制+3年)未完成学业,应予退学,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0日--13 日。
如学生本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西华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提交申诉申请。联系人:巨老师,电话:
0817-2314315。书面申诉及佐证材料发送至邮箱:2629799221@qq.com。
未在公示期内提出有效申诉视为无异议。公示期满即视同处理决定送达学生本人。学校将在公示期结束后对学生作“退学”处理。
特此公示
西华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10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