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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西南财经大学继续(网络)教育学院学位论文评审平台操作说明

更新时间:2024-08-14        返回列表

、登录学位论文评审平台

(一)下载安装谷歌浏览器

请使用最新版的谷歌浏览器(电脑端)登录“学位论文评审平台”。谷歌浏览器下载链接为:https://www.google.cn/intl/zh-CN/chrome/。

(二)登录学位论文评审平台

1.打开学位论文评审平台

打开“西财在线”(https://www.swufe-online.com/)首页,点击右上方的“西财在线入口”,在“便捷入口”中点击“学生事务办理”(见图1),再点击“学位论文评审”板块右下方的“前往查看”(见图2),即可打开“学位论文评审平台”登录界面。

图1 “西财在线”-“学生事务办理”界面

图2 “学位论文评审”-“前往查看”界面

2.登录学位论文评审平台

(1)在登录界面认真阅读《登录须知》后正确输入本人的学号/准考证号、身份证号以及验证码(见图3),点击“登录”后,即可进入学位论文评审平台。

图3 学位论文评审平台登录界面

注:平台提登录失败,请核实本人是否符合学位论文评审申请条件,并确认填写的学号、身份证号以及验证码是否正确。

(2)登录后,请立即核实“学生信息”处的学号、姓名、联系电话、论文题目等信息是否正确(见图4)。

图4 学位论文评审平台学生界面

查看/下载毕业论文定稿及查重报告

学生可在“查看/下载毕业论文定稿及查重报告”处下载毕业时的定稿论文、查重报告以及论文模板(见图5)

图5 “查看/下载毕业论文定稿及查重报告”界面

根据学位论文相关制度,从2024年下半年起,学位论文正文(不包括封面、知识产权声明、摘要、目录、参考文献、致谢、封底)字数要求10000~12000字,参考文献不少于12篇,重复率≤20%,格式检测差错率≤5‱,即每1万字格式错误不超过5个。评审机会只有一次,请务必确保最终上传的学位论文、查重报告以及格式检测符合评审要求。

上传学位论文评审材料

(一)进行论文格式检测

论文评审材料确认无误后学生须在“论文格式检测”—“前往论文格式检测平台”—选择“西南财经大学继续(网络)教育学院学位论文模板(学位论文评审专用)”(见图6)—提交学位论文文档进行格式检测,未通过检测须对照格式检测报告修改直至合格,合格后再次点击“前往论文格式检测平台”提交论文文档进行格式检测,手动点击“获取结果”按钮查看论文格式检测结果,若未点击“获取结果”按钮则学校无法获取检测结果。

学生可多次检测同一篇论文。首次检测时报告会详细标明错误内容及位置,学生可依据报告逐一进行修改;后续检测时可查看论文格式错误总数及是否合格,学生可自愿选择是否付费进一步查看详细报告,也可直接参照《西南财经大学继续(网络)教育学院本科毕业(学位)论文(设计)撰写内容与格式规范》和《西南财经大学继续(网络)教育学院本科毕业(学位)论文(设计)示例模板》自行修改直至检测合格。

图6 学位论文模板

(二)查看学位论文

论文格式检测结果若显示【合格】,手动点击“获取结果”后学位论文将自动对接到学位论文【查看】处,请务必点击【查看】按钮确认上传的学位论文是否正确(见图7)。

图7 学位论文【查看】界面

(三)上传学位论文查重报告

查重报告必须与申请评审的学位论文严格匹配,确认无误后点击“学位论文查重报告”-【上传】按钮上传最新的查重报告,完成后务必通过【查看】按钮确认上传的查重报告是否正确(见图8)。

图8 “学位论文查重报告”-【上传】界面

学位论文材料初审

初审主要审查材料是否提交齐全,查重报告和格式检测等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学校将通过“维普论文检测系统”对学位论文送检查重,最终结果以学校查重报告为准。每位学生仅有1次初审机会,初审结束统一发布结果,请务必确保材料符合要求后再上传。初审通过后将自动进入专家评审环节;初审不通过学位论文评审流程将终止,不可修改或者再次提交。

学位论文专家评审

(一)学位论文专家评审

学位论文材料初审通过后,将自动进入专家评审环节。校内外评审专家将参照《西南财经大学继续(网络)教育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参考评分标准》,对论文的学术诚信、格式规范、意识形态、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及研究水平等方面开展严格审查。每位学生仅有1次专家评审的机会,若未通过专家评审,可在规定时间内参照专家评审意见修改论文后申请专家复审。

(二)学位论文专家复审

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审并提交复审所需材料,每位学生仅有1次申请专家复审的机会。提交材料前务必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认真修改学位论文,重新完成查重和格式检测,提交符合要求的学位论文及维普查重报告。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参加学位论文复审。

参加复审的学位论文将由学校统一送检查重,最终结果以学校查重报告为准。学校将通过技术手段审查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若发现学位论文未作任何修改,或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评审要求,将直接取消复审资格。

六、申诉与复核

若对复审结果存在异议,应严格按照申诉程序,于复审结果公布后的3日内提交申诉材料,详细列明需要申诉的问题,经所属教学点和学院审批同意后,提交评审专家进行复核,复核完成后学院将规定期限内返回申诉结果和复核意见。

七、咨询服务

1.如在申请评审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拨打学习支持服务热线:4000810651。

2.如对格式检测结果有疑问,请在“检测报告”页面点击“检测报告咨询”,客服将于每天09:00-23:00逐一核实及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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