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外教学点、相关考生:
根据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5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工作的通知》(川教考院函 【2025】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5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课程免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免试网上申请
1.考生于2025年3月11日至14日登录考生平台(网址:https://zk.sceea.cn)完成申请数据提交,并缴纳免试审定费8元/科(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
2.完成申请数据提交并缴纳免试审定费后,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电子版材料。凡考生未按要求完成免试申请流程中任意一项均视为申请不成功。
二、课程免试类型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课程免试是指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规则》(附件3),用考生已考试合格的课程,免试需要考试的自学考试相关课程。
(一)免试类型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1.自考在籍生免试
指将某一在籍准考证内的课程合格成绩转移至另一在籍准考证中。免试成功后,原准考证号内将不再有该课程合格成绩。仅平台申请,无需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
注意:考生在申请免试时,请务必确认清楚转出课程准考证号及转入课程准考证号是否正确,有无错填、填反等情况。免试课程一经审核将无法撤销。
2.自考毕业生免试
指四川省2005年6月30日以后毕业的自考生课程免试。
仅平台申请,无需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
3.非学历证书免试
指用按《教育部颁发非学历证书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课程一览表》(附件4)规定的有关教育部颁发或认可的证书申请免试。证书必须能够在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s://www.neea.edu.cn/)上查实。需提交材料: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申请表》(附件1);
(2)有效居民身份证(粘贴在附件1);
(3)非学历证书原件;
(4)《合格证书》或《笔试成绩报告单》在中国教育考试网上的查验证明;
(5)非学历证书上的基本信息与申请免入自学考试准考证号下的考籍基本信息不一致的考生,还需提交相应的户籍证明材料。
4.其他学历证书免试
指用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的毕业证书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本、专科肄业(结业)证书免试,且证书必须能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上查实。需提交材料: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申请表》(附件1);
(2)有效居民身份证(粘贴在附件1);
(3)毕业证书(或结业证书、肄业证书)原件;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验证报告》;
(5)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学籍档案(成绩单),并标识出用于免试的课程;
(6)学历证书上的基本信息与申请免入自学考试准考证号下的考籍基本信息不一致的考生,还需提交相应的户籍证明材料。
5.外省自考准考证免试
指2016年以前已经在其他省(区、市)办理了考籍档案(纸质档案)转移至我省,免试类型选择为“外省自考准考证”提交课程免试申请,需提交材料: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申请表》(附件1);
(2)有效居民身份证(粘贴在附件1);
(3)转考介绍信原件。
(二) 特别说明
1.考生提交申请前,须知晓《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规则》(附件3)要求,检查课程免试申请的相关内容,确保管理系统中录入的内容和提供的纸质材料内容正确且一致,因考生填报错误导致课程免试不成功或免试错误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2.免试审核结论为“审核通过”不代表所有课程审核通过,考生需在详情中查看每科申请课程的具体审核结论。
三、省际转入相关规定及要求
省际转入是指其他省(区、市)自学考试在籍考生,将考籍电子档案通过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数据交换平台”转移到四川省继续参加考试。需办理省际转入的考生应先在转出省(区、市)办理省际转出手续。
(一)确认流程
在拟转出省(区、市)成功办理考籍电子档案转移,且拟转出省(区、市)将电子档案在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数据交换平台”开通时间(2025年3月1日至10日)内发送至我省的考生,原则上需本人到我省准考证号所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主考学校现场对转入相关信息和结果进行确认,无需在信息系统中提交申请。
(二)确认材料(转入成功的考生需提交)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入材料粘贴表》(附件2);
2. 有效居民身份证件(粘贴在附件2上)。
(三)转入条件
1. 考生在我省的注册专业应与拟毕业专业一致,不一致应提前向准考证号所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主考学校申请更改;
2. 申请转入的合格课程原则上应是考生在我省的注册专业下设置的课程;
3. 申请转入的合格课程必须为全国专业考试计划现行的课程名称和代码。若为全国专业计划调整前的课程名称和代码,必须在拟转出省(区、市)办理转出前先调整为现行的课程名称和代码;
4. 考生须先在我省的注册专业下取得专科5门或本科4门(不包含免试课程、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课程合格成绩;
5. 转入我省的电子档案信息以拟转出省(区、市)通过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数据交换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
6. 以下情况不得转入:
(1)考生提供的拟转出省(区、市)考籍基本信息(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与我省不一致,照片不为同一人;
(2)申请转入的合格课程与我省现行专业考试计划课程的名称和代码不一致;
(3)毕业论文成绩、免试合格课程、未取得理论课程合格成绩的实践性环节考核成绩或拟转出省(区、市)单独设置的实践性环节考核成绩;
(4)考生在拟转出省(区、市)取得的2016年及以后的课程合格成绩未采集笔迹信息;
(5)申请转入的合格课程在考生注册的专业考试计划下未设置。
(四)转入规定
1. 省教育考试院将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数据交换平台”接收的转入档案进行集中审核,审核通过且完成转入确认的电子档案我省将予以接收,预计2025年4月11日以后考生可登录信息系统在考籍信息中查询;
2. 若考生申请转入的合格课程在我省考籍下已有合格成绩,则以高分计入考籍;
3. 不符合省际转入规定或未提交转入确认材料均视为转入不成功,电子档案将通过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数据交换平台”退回至拟转出省。
(五)特别提醒
1. 由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数据交换平台”不能对电子档案中部分课程进行接收或退回,因此电子档案中凡存在不符合转入条件的课程将全部退回,建议考生认真学习两省转考政策,确保转考信息完整、准确、有效,避免重复多次办理。
2. 2016年以前在其他省(区、市)办理了考籍档案(纸质档案)转移至我省的考生,若需在我省使用档案中的合格课程,可申请办理课程免试业务,无需办理省际转入。
四、申请材料提交
1.个人申请材料整理要求
(1)个人电子版申请材料需统一放入一个文件包中。
(2)个人电子材料和文件包均以“准考证号_姓名_25.1次课程免试的方式命名后提交。
2.材料提交时间及方式
(1)各校外教学点考生须将个人电子版申请材料提交到所属教学点,具体办理事宜请联系所在教学点。校外教学点汇总整理所属考生申请材料后,2025年3月20日前报送至学院。
(2)校本部考生
申请课程免试考生请2025年3月11日至3月14日17时前,申请省际转入考生请于2025年3月17日至3月19日17时前,按要求将个人电子版申请材料发至邮箱xczk102@163.com。
五、其他事项
课程免试办理结果公布时间为2025年5月9日,届时请考生自行登录信息系统查看。
如有疑问,请联系所属教学点咨询。学校咨询电话4000810651,028-87352275。
附件下载:
4:教育部颁发非学历证书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课程一览表.doc
西南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