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生:
根据《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办法》(川学位〔2014〕10号)及《西南医科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西南医科大校〔2022〕76号文)的规定和要求,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学位申报受理范围
2025年1月以后毕业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生
二、 学位申报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生。
2、在校学习期间,已完成高等教育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平均成绩75分以上(计算平均成绩不含体育课、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以及其他毕业实践环节)。
3、较好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4、在取得学籍后参加西南医科大学组织的学位英语考试且成绩合格者、或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CET4)、六级(CET6)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或2025年7月以前参加全国医护英语水平考试(METS)三级及以上级别考试成绩合格。
5、参加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三门主干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合格名单请在西南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网或各教学点相关微信、班级QQ群里查询)。
三、学位申请需提交材料
1、请认真填写《西南医科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上照片须与毕业证书照片同版,成绩由各教学点审核盖章才有效。
2、毕业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医护英语水平考试(METS)三级成绩合格证复印件(核验由学生所在教学点签字盖章有效)英语四级(CET4)、六级(CET6)成绩单(核验由学生所在教学点签字盖章有效)。
3、毕业证书同版两寸照片两张(照片背面写上申请人姓名,打印学位证书用)。
请将以上材料放入资料袋中,一人一袋(资料袋封面见附件2,打印下来贴在资料袋正面),并于2026年5月12日—5月17日期间提交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校外教学点毕业生资料交教学点老师(联系方式见(附件3);教学点老师负责材料收集汇总和初审工作,并填报西南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推荐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名单(附件4);校本部毕业生交继续教育学院王老师(具体地址:西南医科大学城北校区德诚楼1002办公室王老师)。
四、复核审定
继续教育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审定,预计在6月初将审核合格名单在西南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网上公示,公示结束后将结果报呈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最终审议。
五、授位
2026年6月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后,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申请人予以公示,授予其学士学位。
七、咨询电话:
0830-2507793王老师、0830-3160696 何老师
西南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5月11日
附件:
附件1:《西南医科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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