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黄平民族中学高考考生邓弘毅以681分成绩被北京大学录取,获5万元政府奖励;潘源文科第一名获5000元奖励;龙睿、田乂年等18名优秀学子分别获得3000元奖励。李明桂等4名中考考生分别获得2000元奖励;吴婷等7名中考考生分别获得1000元奖励。
据了解,2014年黄平县委、县政府出台《中共黄平县委办公室、黄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平县教育教学质量奖励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文件规定:高考被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录取的在黄平参加高考的考生每人一次性奖励5万元。高考总分名列全省前100名(含并列)的,分别奖励第1名10万元、第2名8万元、第3名6万元、第4至10名均奖5万元,第11名至100名各奖4万元;名列全州前2名(含并列)的,分别奖4万元、3万元;在黄平参加高考的黄平籍应届考生,文理科(含少数民族加分)本县第一名分别奖励5000元,2至10名分别奖励3000元。中考奖励前20名学生(仅限在该县两所高中就读的考生,委培生除外),中考全县排名第1名奖4000元、第2至10名各奖2000元、第11至20名各奖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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