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医科大学2018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0660
邮政编码:550004
邮政编码:550025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院校
第九条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二条 招生就业处为学校招生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按照教育部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 录取批次:体育批次、一本(贵州省)、专项、定向、二本、预科等批次录取。
第十七条 我校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降分政策,认可各省(区)市加、降分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第十九条 特殊类别专业招生录取 体育类专业招生。体育类专业须参加生源省统一组织的体育术科考试,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上线,按照考生投档成绩采取“分数级差”的方式录取(参考第十七条),若生源省有特殊要求的,按照生源省的录取原则录取。
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法医学专业由于毕业生的就业方向多在公检法系统,身体条件参考公务员体检要求,建议报考该专业的考生身高在165公分(男)或158公分(女)以上、裸视视力在4.6以上。
第五章 收费标准与资助
第二十三条 由于户外运动属于特殊运动项目,从事该项目具有一定的风险。我校的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户外运动)专业学生常年从事户外活动,因此,按中国登山协会户外运动行业需求,每一名学生每年需购买从事户外运动的专业保险,中体保险提供的户外保险额为每人/每年/220元(目前是国内最低的专业保险),故学生报到时需缴纳四年880元专业保险(注:户外专业服装、登山鞋、攀岩鞋、头盔和安全带等自行购买)。
第二十五条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无障碍入学,一方面学校对贵州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全面开通“绿色通道”;另一方面学校与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合作开通“绿色通道“,协助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办理贷款相关手续。注:开通生源地贷款地区的学生必须在当地办理贷款。
第二十六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准予毕业,颁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医科大学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对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位类别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学校咨询及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