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028教育网首页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

新能源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系/财经管理系/护理/旅游/药学/机电工程/艺术设计/体育

学校信息

所在地区:四川/乐山市

会员级别:学校用户

我的勋章: [学校档案]

在线客服:

学校名片

【温馨提示】来电请说明在028教育网看到我们的,谢谢
更多学校新闻
首页 > 新闻中心 >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助学政策
新闻中心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助学政策
发布时间:2023-09-04        浏览次数:125        返回列表

1.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奖励标准: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申请方式:学生按学年进行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9月向学校提出申请。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对象: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奖励标准:每生每年5000元

申请方式:学生按学年进行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9月向就读二级学院提出申请。

3.国家助学金

奖励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在校生。

资助标准: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我省分设为每生每年4500元、3300元和2100元三个档次。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申请方式:学生按学年进行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9月向就读班级提出申请。

4.国家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户籍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贷款金额: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贷款期限: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贷款利率: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

5.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资助对象: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

补助标准: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的标准为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申请方式:向学校提出申请。

6.四川省省属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 学费奖补

奖补对象:四川省省属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连续服务满3年及以上的,对其实施学费奖补。

奖补金额: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确定,每生每年不超过6000元,奖补年限以毕业生最后学历的实际学制为准。奖补款项一次性发放。部属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向就读高校申请,市(州)属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奖补由各地参照省政策制定执行。外省高校毕业生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按“谁用人谁资助”原则,由就业所在地县(市、区)自行制定政策执行。

7.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原新生入学资助)

资助对象:中西部生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大一新生。

资助标准: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生一次性补助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生一次性补助1000元。

申请方式:开学前,向毕业高中学校或户籍地县(市、区)教育

行政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

中西部地区包括: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8.勤工助学

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学校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发布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填写《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报名表》,用人部门负责选拔、业务培训、安全教育。学校按12元/小时标准按月发放勤工助学补助。

9.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大一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10.校内资助

(1)学校奖学金

奖励对象:在籍全日制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年级在校生。

奖励标准:特等奖学金3000元,一等奖学金2000元,二等奖学金1000元,三等奖学金500元。颁发校级荣誉证书。

申请方式: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9月向班级提出申请。

(2)临时困难补助

补助对象:资助遇有突发性灾害、灾难,父母双方或单方伤亡,造成家庭困难,不能维持正常学业者或学生本人突发重大疾病者。

补助标准:一等临时困难补助4000元,二等临时困难补助3000元,三等临时困难补助2000元。

申请方式:符合条件的学生携带相关资料向班级提出申请。

(3)学费减免

资助对象为因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按照国家有关定需减免学费的学生;因其它特殊情况提出减免学费申请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减免学费的范围只限于学校统一收取的学费,符合条件的学生携带相关资料向班级提出申请。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