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经济法、税法、金融法、会计学原理、审计学、财务管理、银行会计学、统计学、财政学、市场营销、金融学理论与实务、金融营销学、金融市场学、投资学原理、博弈论、运筹学、保险学原理、商业银行经营管理、银行信贷管理、证券投资学、投资银行学、外汇交易与实务、国际金融、公司金融、金融工程学、中央银行学、金融统计学。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全球视野,系统掌握金融知识和金融理论,具备金融实务专业技能,具有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胜任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及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专业工作,具有深厚理论功底、精湛专业技能、良好综合素质和优秀人格品质的创新型金融人才。
培养要求
该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货币银行学、投资学、国际金融、证券、投资、保险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相关业务的基本训练,具有金融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
就业方向
一、监管与银行
1、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
2、监管机构: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
3、国家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4、四大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
5、股份制商业银行:交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招商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华夏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渤海银行
6、城市商业银行:各城市商业银行
7、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
8、部分外资银行在华机构,花旗、汇丰、东亚等。
二、咨询业
主要是金融管理咨询、营销咨询、IT咨询等咨询机构及投资银行等。
证券业
主要是各类证券公司,如中信证券、国泰君安、银河证券、申银万国、华夏证券、招商证券、国信证券等。
媒体业
主要集中在财经媒体中,比如证券时报、金融时报、中国证券报等。
其他
社保基金管理中心(或社保局,通常为保险方向)、财政、审计、海关部门等;高等院校金融财政专业教师;研究机构研究人员;上市(或欲上市)股份公司证券部、财务部、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