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人社部印发《关于实施失业保险支持技能提升“展翅行动”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36号),决定从2018年起在全国实施失业保险支持技能提升“展翅行动”,对有持有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出台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目标:使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都能享受到技能提升补贴
通过“展翅行动”,推动各地积极主动、全面规范地落实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力争使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都能享受到技能提升补贴。
申领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
2、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应根据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有所区别。
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1000元;
职工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1500元;
职工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2000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地产业发展方向和人力资源市场需求,研究制定本地区紧缺急需的职业(工种)目录。技能提升补贴标准可向地区紧缺急需职业(工种)予以倾斜。
一、常见45个报考工种

二、报考条件
初级中级16岁以上
高级18岁以上
三、报名提交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复印件1份;
3、电子版照片:2寸白底(电子+1张纸质)、文件名以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
4、技能鉴定个人申请表1张(申请表上必须贴照片) ;
5、工龄证明(社会人员须按照职业标准要求的工龄年限开证明,如在同一单位且人数较多可以开集体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