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请假、外出程序的通知 各班主任、门卫室: 针对过去一段时间学生外出现象较多的现象,要现求学生处、门卫室、班主任及其他教师进一步加强对学生请假制度的管理,严格规范学生的请假行为。 学校在行课期间(指从月假返校至放月假的整个教学期间)学校不允许任何学生外出,在校期间确实因生病需要外出的,需班主任亲自带出去(每次不超过2人),并亲自带回来(总时间不超过半个小时),并由班主任亲自在门卫室登记。却因特殊疾病或家中重大事情的一律由家长(指父母)亲自到校来接,班主任必须亲自把学生送到校门口,确认是不是学生父母,确认后让家长在门口签字后学生方可出校。外出超过2小时的一律到学生处签字后,班主任方能带学生出校门。 二、以下情况班主任不能带学生出校门: 1.外出买日常用品者; 2.外出需洗衣服者; 3.外出看病(轻微病症,如感冒、轻烧、咳嗽、皮肤局部个别红点,由班主任看过症状之后直接在外面拿药,学生不能出校门。)者; 4.外出聚会(朋友或亲人过生); 5.没有生活费者(班主任直接拿学生卡外出取钱,或家长直接将生活费打在班主任卡上); 6.无其他正当理由者。 三、却因请假必须写明请假的详细理由(严禁假条上出现“我因有事”的字样)、请假的时间段、是否按时返校、校外安全责任自负等字样,且每张假条限一人。 四、非班主任(包括管理人员)原则上不能批假,班主任因学校安排外出,经核实学生基本情况后指定代管教师或学生处可代签。 五、各班主任、科任老师、门卫要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履行职责,违者与当月绩效考核挂钩,班级每周、每月外出总人次,学生处将统一汇总,直接纳入班主任该月综合考评。 六、门卫室经检查发现假条不符合规范者,有权拒收假条,让学生补签。 成都翰林职业技术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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