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发出公告,正式批准全省24个县(区)退出国家级贫困县序列,我州黄平县、岑巩县、天柱县、锦屏县、黎平县、台江县、剑河县7个县位列其中。
公告指出,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和《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经县级申请、市级初审、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专项评估检查和向社会公示等程序,正安等24个县(区)符合国家贫困县退出标准,经研究,同意这24个县(区)退出贫困县序列。我州黄平县、岑巩县、天柱县、锦屏县、黎平县、台江县、剑河县7个县位列其中。
据了解,我州上述7个县退出后,将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的要求,继续抓好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在脱贫攻坚期内,原有扶贫政策保持不变,继续实行最严格的扶贫考核评估,强化监督管理,确保脱贫攻坚成果经得起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