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完善我省民办高校价格管理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川教【2020】27号)要求,从2024年秋季学期起,我校拟调整学费收费标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收费标准调整的必要性
四川三河职业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成立于2011年。
学院现有占地面积1043.73亩,建筑面积47.04万㎡,实验实训场所16.52万余㎡,教学仪器设备6696.22余万元,纸质图书110.2万余册,电子图书64万册。举办了护理、助产等27个应用型专业。学院现有在校学生16462人,教职员工共计687人,临聘人员891人,其中高职称、高学历占教师总数的28.8%,“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36.59%。
我校2020年度,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四川三河职业学院学生收费标准的批复》(川发改价格〔2015〕422号)中“普通专科学生学费收费标准为8500元/年•生”规定执行,2021-2023学年,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民办高校学费和住宿费调整备案的复函》中“普通专科学生学费收费备案标准为10000元/年•生”规定执行,学费收费标准为全省民办高校最低之列,该收费标准低于学校的生均办学成本。近年来,学校不断调整专业结构,逐年新增教学设备、实验实训器材、智能化校园建设和新修校舍的投入;高职称高学历教师引进及教师待遇逐年提升;质量建设不断深入推进等多方面的办学投入增加,使办学成本逐年增加。为进一步提高办学质量,保障办学投入,结合实际情况特申请调整收费标准。
二、办学成本情况
(一)学费成本分析
2020年度,我校标准学生人数8169人,学生培养总成本9759.9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工资福利支出)4746.69万元,公用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2309.43万元,固定资产折旧额(含无形资产摊销额)1849.00万元,对个人和家 庭的补助支出516.00万元,财务费用338.86万元,其他收入272.90万元,生均培养成本11613.52元/人•年。
2021年度,我校标准学生人数11230人,学生培养总成本11754.4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工资福利支出)5946.62万元,公用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3244.59万元,固定资产折旧额(含无形资产摊销额)1510.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96.56万元,财务费用256.37万元,其他收入162.58万元,生均培养成本10322.25元/人•年。
2022年度,我校标准学生人数13676人,学生培养总成本17357.4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工资福利支出)7658.95万元,公用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6689.35万元,固定资产折旧额(含无形资产摊销额)2183.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27.81万元,财务费用197.94万元,其他收入217.20万元,生均培养成本12533.09元/人•年。
综上,2020年-2021年三年平均生均培养成本11555.32元/人•年。特申请备案从2024年秋期起将学生学费标准提高到12000元/人•年。
(二)住宿费成本分析
住宿费按原标准执行(1000元/人•年),暂不调价。
三、调整后政策保障措施
(一)教学改善情况
学校现有校内实训基地、中心共14个,校外实训基地268个,学校将继续加大投入改善实验实训环境,增加实训设施,加快附属幼儿园和中药学专业的中草药种植基地建设,扩展实训基地,为学生提供更好更舒适的学习环境。持续开展教育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不断创新学生工作机制,强化了毕业生创业、就业、入伍参军、解放军士官选拔分类指导,建立学生多元化发展的培养机制。
学校将加大引进髙端人才力度,送培双师型教师,构建以青年博士、教授为代表的“青年教师创新教学团队”,以企事业高管、髙级技术人员为代表的“实践教学团队”。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按照“奠基础、求发展、提质量”三步走的思路,以四个坚持为办学指导思想,以办好三个满意的学校为出发点,努力实现学校跨越发展,为川滇黔渝相邻区域培养合格的应用型人才。努力把学校建成职业经理人、中小微企业家人才培养的摇篮。
(二)学校内部管理和应急预案
我校在调整收费标准时严格执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收费标准一经确定,在校期间收费标准不变更。同时我校将先行公示,分批调整,设立专门的工作组负责咨询解释,由计财处牵头,学工部配合解释说明,正面引导,确保不因价格调整出现舆情舆论。
(三)贫困生资助政策
我校将严格按文件精神落实每年从学费收入中提取5%的专项资金用于资助贫困学生,确保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具体措施如下:
1. 学院一等奖学金,标准为1000元/生•年;
2. 学院二等奖学金,标准为600元/生•年;
3. 学院三等奖学金,标准为400元/生•年;
4. 长期设立勤工助学岗
5. 节日活动免费餐
6. 学生在校学驾驶考证补贴费
7. 对口帮扶县壤塘籍学生免第一年学费50%/生
四、申请报备事项
综上,我校特报备收费标准调整事项,拟调整的收费金额及实施年度详见附件。我校将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文件并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实施收费管理工作,绝不超出报备标准金额收费,绝不增加明目乱收费,全程接受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