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经过严格评审,我市51所中小学被命名为“和谐校园”。
近年,我市教育系统认真贯彻国家教育部关于在全国中小学开展创建和谐校园的意见,市教育局对创建“和谐校园”工作进行了总体规划,制定了创建细则,分解落实了目标任务。通过认真评估验收,以下中小学获此殊荣:
市直单位:达州市第一中学;通川区:达州市高级中学校、通川区第一小学校、通川区第二小学校、通川区第七小学校、通川区第八小学校、通川区实验小学、通川区第十三小学校;
达县:达县中学、达县职业高级中学、达县第四中学、达县碑庙初级中学、达县管村初级中学、达县福善初级中学、达县渡市初级中学、达县景市初级中学、达县实验小学、达县管村小学、达县石桥小学;
万源市:万源市中学、万源市第三中学、万源市第四中学、万源市职业高级中学、万源市罗文镇小学;宣汉县:宣汉县胡家中学、宣汉县厂溪中心校、宣汉县土主中心校、宣汉县天生镇学校、宣汉县东乡一小、宣汉县育才小学、宣汉县东乡幼儿园;
大竹县:大竹中学、大竹县观音中学、大竹石河中学、大竹县周家中学、大竹县实验小学、大竹县胜利街小学;
渠县:渠县第二中学、渠县琅琊中学、渠县岩峰职业中学、渠县静边职业中学、渠县鹤林乡中心学校、渠县艺烽双语学校、渠县流江初级实验中学、渠县渠江镇第三小学;
开江县:开江中学、开江县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