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行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管理的指导意见
学分管理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完善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进一步激发教师参训动力,促进教师终身学习,不断提升教师能力素质,现就大力推行中小学校(包括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下同)教师培训学分管理,提出指导意见
一、推行教师培训学分管理,深化培训管理改革
二、分层提供教师培训课程,强化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和系统性
三、建立教师培训学分认定规范,实现学时学分合理转换
四、严格教师培训学分审核认定,规范培训考核评价
五、探索建立教师培训学分银行,推动非学历培训与学历教育衔接
六、强化教师培训学分应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七、推进教师培训学分信息化管理,提升培训管理效率
八、加强组织保障,落实教师培训学分管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