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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20-02-27 浏览:366

各学院,全体师生:

根据教育部、国家民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教学要求,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为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各学院前期认真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积极组织教学准备工作。为有效落实2020年春季学期教学任务,经研究,现就进一步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教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学时间与教学活动安排

1.学校根据疫情发展和四川省教育厅要求推迟开学时间,开学时间另行通知,全体同学务必不要提前返校。教务处将及时调整教学活动。2020年春季学期将开展的课程退补选、调停课、实践教学、毕业设计、教材发放、补(缓)考、学籍异动等工作安排见通知具体内容,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毕业及授位资格审核等相关工作安排,多措并举保障学生按时毕业。

2.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之前,采取“学生不返校、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的教学模式,将课堂教学活动调整为线上教学。线上教学自2020年2月24日(星期一)开始,原则上按照原教学计划确定的时间和班级进行。除部分实验课和实践课等因场地和授课方式限制,以及因客观原因不具备线上教学条件的课程外,2020年春季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在学生正式返校前采用线上教学模式,后期视疫情防控情况再调整为线下教学或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二、线上教学工作

1.线上教学要充分地利用教育部推荐的多个平台资源,采用直播授课、录播授课、MOOC/SPOC授课、研讨授课等多种授课模式,以及灵活多样的信息化手段(包括微信、QQ、钉钉、Welink、超星学习通、腾讯课堂、雨课堂、爱课堂和嘉课堂等线上交互工具和平台,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提供相关技术支持)。线上教学要支持教师教学创新,线上教学既可直接利用现有国家在线优质课堂教学资源,也可借助其完善相应教学内容。任课教师要充分考虑到全国线上教学对网络以及平台带来的压力,我校教育网对外带宽为7G(列四川省高校第二),做好应对网络拥堵预案,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在线教学。推荐采用翻转式课堂教学模式,教师要引导学生自主学习,通过在线辅导、答疑及测试等方式开展教学。

2.线上教学要做好准备工作。2月23日前,全校师生做好线上教学准备。学生应根据西南民族大学线上教学信息统计表(见附件1)中提供的任课教师在线教学QQ群(微信群)以及教学管理平台课表中的任课教师信息联系到教师。辅导员应核对所有学生的上课情况,并及时督促学生加入在线学习。任课教师对教学班学生做好线上学习指导,公布课程的线上学习内容、教学进度和考核要求,并进行线上教学测试。

3.学生应按照个人课表安排及任课教师授课要求全程参加线上学习,就学习中遇到的困难及时与教师沟通交流。

4.学生参与线上学习情况、完成作业情况等记录将作为任课教师成绩评定的依据。学生参与在线学习与否不能作为选课、退课的依据。学生选课结果以学校教务系统中的选课结果为准,只有在教务系统中选课后再参与线上学习的,成绩才有效。

5.各学院应对不能进行线上教学的课程、教学班等信息进行统计(见附件2),并将统计信息电子件于2月23日前通过协同报送至教务处陈顺强老师处。同时要做好课程调整预案,保障课程的后续开展,确保学生学业不受影响。

6.对于因疫情防控不能按时参加线上学习或不具备线上学习条件的学生,原则上在线上教学开始前与任课教师或辅导员联系暂缓学习申请。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解决:一是开学返校后参加学院组织的专题学业指导活动,包括补看课程录像、补课、辅导和答疑等形式,把前期的课程学习内容补足;二是在开学返校后两个星期内提交退课申请,经任课教师、学院确认后退课,待以后补修。

7.对于因所在地区疫情防控情影响正常学业的学生,经所在学院确认其特殊情况后,由教务处和学院共同研究制定专项解决方案。

三、选课、调停课及教室使用申请工作

1.为支持学生完成学业,2020年春季学期增加一次选课。开课班级人数下限不变,学生选课学分上限在原有基础上增加2学分。选课于2月25日12:30至3月1日23:00在教务系统中进行。学生选课结果以学校教务系统中的选课结果为准。选课通知将在教务处网站发布,请注意查看。

2.教师需要调停课的,按原有方式通过线上申请审批,要求的纸质存档材料待疫情防控结束后再交至学院。

3.疫情防控期间暂停所有教学楼教室预约借用申请,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四、学籍管理工作

(一)休学、复学手续办理

1.休学申请。疫情防控期间确需办理休学手续的,本人填写休学申请表(本人签字)、附相关证明材料,与学院联系,告知个人实际情况,可邮寄申请办理休学。如确实存在困难无法通过邮寄办理的,与学院联系,告知个人实际情况,学院通过办公系统将学生申请材料电子件报送给教务处学籍与考试管理科王利老师处。相关纸质材料待疫情解除后再行补交,教务处审核其纸质材料后,向学校相关部门发送休学通知书。

2.复学申请。疫情防控期间需办理复学申请的,可在疫情解除后申请,需要提前选课的,学生应提前向学院相关工作人员报告并提供相应的电子材料(复学申请、医院证明或家长签字等材料),学院汇总后提请学院相关负责人审核,于2月26日前通过办公系统将学生申请材料电子件报送给教务处学籍与考试管理科王利老师处,先行恢复学籍进行选课。相关复学纸质材料待疫情解除后再行补交,教务处审核其纸质材料后,向学校相关部门发送复学通知书。

3.交换生学籍异动手续办理交换生返校、离校等相关手续通过国际交流合作处统一汇总。由国际交流合作处通过办公系统报教务处学籍与考试管理科王君老师处,办理学籍相关手续。教务处可先在教学管理平台标注、更新交换生学籍信息。交换生返校需认定课程成绩学分并后续进行选课的,应在2月27日前将赴外成绩交由所在学院进行审核,并在教务系统进行学分认定申请。教务处及时审核后,学生应在3月1日前完成选课。相关纸质材料待疫情解除后再行补交。

(二)成绩、学籍(在读)证明等

成绩、学籍(在读)学籍证明等疫情防控期间无法前往自助打印机终端打印证明的,且有紧急需求的学生请与学院联系。学院将学生名单汇总后,通过办公系统报教务处学籍与考试管理科商健老师处。受理时间自学校教职工正式上班起,且暂时只提供证明电子扫描件。

五、考试工作

本学期补考(含缓考)暂缓进行,具体安排在开学时间确定后另行通知。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不组织课程考核(包括补考、缓考、其他考试等)。对于具备实施远程考核条件或具有特殊原因的课程,如果要组织课程考核,详细说明考核方式和组织形式,经开课学院审核报教务处审批后方可进行。如因疫情不能按时返校参加补(缓)考的学生,教务处将在考前受理学生的电子补(缓)考申请表,另行组织。

六、实践教学工作

1.实验教学。有条件的专业可通过网络指导灵活开展教学,也可利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平台辅导教学;对于学生可以自行在课后完成的实验,编制实验指导手册,制定详细的实验要求,指导学生线下完成;除以上两类以外的实验课程,暂缓开课,推迟到学生正式返校后再补上。

2.实习教学。疫情得到全面控制前暂停各年级一切校内外实习、实践、实训和教学实践基地建设工作,重启时间视疫情发展另行通知。

3.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原则上按照既定计划推进,学生和指导教师应按要求在教务系统进行线上操作。因疫情影响而无法完成的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由学生和指导教师商讨并报学院后,可适当调整毕业设计(论文)的题目、内容、指导方法,充分利用线上沟通等方式督促学生按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按原定时间段使用知网管理系统进行检测。

以其他学术成果申请认定毕业设计(论文)的资格审核可在线进行,答辩工作可采用远程视频方式,答辩小组成员不低于3名。常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方式另行通知。

七、教材发放工作

教材发放工作根据学校开学时间延期进行。具体发放时间及方式由教务处另行通知。

八、教学管理平台使用

师生使用教学管理平台遇到的因忘记密码不能登录的问题,可通过密码找回功能(前提是需在教务系统个人信息维护中绑定自己的邮箱)修改密码或联系本学院教学管理人员重置密码。遇到的如教学管理平台报错、无法正常运行等问题,由各学院教学管理人员通过服务群反馈至教务处。遇到教学管理业务开展过程中的相关系统问题,由各学院教学管理人员通过教务处各科室工作服务群统一反馈至教务处各业务分管科室。

九、教务处印章使用

为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减少人员聚集交叉感染的风险,疫情防控期间对非紧急的盖章需求,建议师生们开学后再行办理。如确有紧急用章需求,由各学院教学管理人员提前联系教务处教学信息化与综合管理科老师预约办理,盖章前请先完善学院审批手续。

十、其它

各学院要有效落实本学院教学工作任务,统筹做好师生人文关怀和保障教学质量要求。请学院领导和教学管理人员随时关注学校教学工作通知,对教育教学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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