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四川文理学院教学工作奖励办法(试行)》(川文理〔2016〕123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对2019年度教学工作奖励项目进行统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期间,以四川文理学院为第一、第二署名完成单位取得教学工作奖励项目,纳入本次统计范围。
二、统计与提交要求
1.按照“教学成果类、教师队伍建设类、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类、教材建设类、教师指导学生类、教学管理类和其他类”分别进行统计。表中各项目获奖时间需填写到具体月份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荣誉证书、立项文件等)。集体奖励项目由负责人(主持人或第一完成人)进行填报。
2.“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类”应为2019年获批立项或结项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应为2019年获批立项的项目。
3.教材是指2019年度正式出版公开发行的供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使用的教材(含版本图书馆CIP数据核字编号,并明确标注为“教材”),不含教学参考资料、习题、资格考试类教材。再版教材申请奖励要求相比上一版教材改动内容不低于1/3,由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聘请同行专家进行认定,同时将两本样书和认定材料报教务处。
4.申报时须同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申报项目为指导学生学科竞赛的需提供指导教师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大赛组委会文件复印件一份。
5.申报人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材料失实,相关责任自负。
三、时间安排
1.2020年3月1日-20日,申报人在线申报,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支撑材料。申报人如果没有教学综合管理系统账号可以联系教务处徐老师添加。
2.2020年3月25日-4月4日,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对本单位申报情况汇总讨论,经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或部门处务会议研究确定后,在本单位内部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2019年度教学工作奖励统计表》纸质版。
3.4月13日起教务处安排人员到各学院和部门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