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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来源:阳光高考   日期:2021-05-31 浏览:65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等政策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的高职(专科)层次高考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贵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孟工业园航空南路

学校简介:学校是由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综合性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学校位于贵阳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孟工业园区,占地近300亩。学校紧紧围绕贵州省经济和产业发展的需要,把专业建设定位为装备制造类、机电类、汽车类、计算机类、消防工程类、航空服务类、酒店餐饮管理类、表演艺术类等,并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在黔企业及省内外数十家大型企业合作建立了校外实训基地,就业优势明显。学校教职员工400余人,拥有中高级职称教师85%以上,“双师型”专业教师80%以上。学校设有国家第三职业技能鉴定所、贵州省安全生产培训中心和贵州省首家质量学校,是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招生机构:学校成立由书记、校长、纪委书记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考试录取组,负责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的制定,讨论和决定招生及录取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监督机构:学校成立由纪审处负责人牵头的监督工作组,负责对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贵州省2021年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第七条  招生面向具有2021年贵州省普通高考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第八条 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贵州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有关工作规定。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九在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下,依据“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录取原则。

第十条  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档)考生,按省招生考试院规定,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调剂实行按志愿和成绩排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所填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在我校其他专业排位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条  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 特殊专业录取要求

1.艺术类考生按各省(市区)规定录取,文理兼收,我校认同各省(市区)组织的艺术类考试成绩。

2.以下专业对接企业用工一般性要求,企业用工对身高、视力等条件要求如下: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年龄在18-20周岁之间,身体健康,体型均匀,无明显的"O"型和"X"型腿;无色盲色弱,五官端正,面部及身体(着夏装)暴露部分无明显瘢痕、胎记、皮疹、体斑以及色素异常,无纹身;女生身高160厘米-172厘米,男生身高170厘米-185厘米,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0.5。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年龄在18-20周岁之间,身体健康,体型均匀,无明显的"O"型和"X"型腿;无色盲色弱,五官端正,面部及身体(着夏装)暴露部分无明显瘢痕、胎记、皮疹、体斑以及色素异常,无纹身;男生身高170cm以上,女生身高160cm以上;口齿伶俐,中英文发音准确;矫正视力不低于1.0。

【空中乘务】:年龄在18-20周岁之间,身体健康,体型均匀,无明显的"O"型和"X"型腿;无色盲色弱,五官端正,面部及身体(着夏装)暴露部分无明显瘢痕、胎记、皮疹、体斑以及色素异常,无纹身;女生身高163厘米-172厘米,男生身高173厘米-185厘米,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0.5。

【旅游管理】:年龄在18-20周岁之间,无色盲色弱,五官端正,面部及身体(着夏装)暴露部分无明显瘢痕、胎记、皮疹、体斑以及色素异常,无纹身;男生身高165cm以上,女生身高158cm以上;口齿伶俐,发音准确;矫正视力不低于1.0。

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按规定对考生资格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经三个月复查期满,方可取得正式学籍,进入教育部高职高专电子注册网。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四条 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表演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学费为7000元/年/生,其它专业学费为3500元/年/生。

第十五条 奖学金政策

(一)国家奖学金: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参加国家奖学金的评选,额度为8000元/年/生。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可申请参加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额度为5000元/年/生。

第十六条  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一)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可申请参加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平均额度为3000元/年/生左右。

(二)精准扶贫:在我校就读全日制高职的贵州省户籍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除享受国家助学金外,还可根据情况享受免(补助)学费3500元/年/生及其它免补政策。

(三)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生源所在地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每生每年可申请一次性不超过8000元的助学贷款。

(四)学校还可以通过奖、助、勤、减、免、补等方式,帮助家庭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第八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十七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学生通过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的,颁发国家承认的职业技能鉴定等级证书。

第九章 附则

第十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 本章程由贵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章 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gzhkzy.cn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孟工业园航空南路

邮编:550009

联系电话:0851-88307113/88307115/88307116

联系人:钟老师、郭老师、李老师

学校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贵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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