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3 年高职(专科) 院 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安顺 职业技术学院 2023 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 2023 年普通高等 教育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基本信息
学院全称:安顺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西秀工业园区两六路与二环路交叉 口(蔡官校区)
安顺职业技术学院具有 60 多年办学历史,是 一所涵盖理、工、农、医,专业全面的全日制公办 高职院校,是贵州省优质学校、贵州省“双高”校 建设单位。
学校地处黄果树大瀑布之乡的贵州安顺,素有 “瀑乡安顺,康养福地”之美益,占地 1180 亩, 校舍总建筑面积 38 万方。我院立足安顺国家高新 区、经济开发区等产业园区“军民融合”高端装备 制造、大健康、大旅游、数字经济等产业发展需求, 不断深化产教融合,引企入校,校企共育人才,共 建“一院二店三园八中心”,培养行业企业高素质 技术技能人才。
现设有旅游系、护理系、应用医药系、经济管 理系、信息工程系、现代工程系、农业工程系、学 前教育系等八大系部,打造了服务于旅游产业、现
代农业产业、商贸物流产业、大健康医疗产业、机 械加工制造业、信息大数据产业的六大专业群近 40 个专业,建有 3 个国家级骨干专业、2 个省级重点 专业群,1 个省级特色骨干专业群、4 个省级骨干 专业, 2 个省级特色骨干专业。拥有一支由教授、 工程师、技能大师、博士和硕士等 500 余人组成的 优秀教师团队,全日制在校生 14000 余人。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学院 成立由院党委书记、院长、纪委书记和其他院领导 班子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 领导;教务处负责我院分类考试的考务工作,招生 与就业指导处负责招生录取工作。
第五条 学院成立由分管院长负责、纪委、监 察室全程参与的招生录取工作组,具体负责录取和 监督工作,确保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公开”,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 2023 年贵州省高职(专科) 分类考试招生专业 目录。
第五章 志愿填报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 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招生对象
(一) 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二) 应、往届中职、中技、职高毕业生;
(三) 我省下岗失业人员、高素质农民、企业 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
二、报名条件
(一) 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1.参加全省 2023年高考报名的 2013 年(含) 以后毕业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且高中学生学业 水平考试须完成 11 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 8 门课 程达到 C 等及以上等第,(可) 获得高中毕业证书。
2.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在达到第 1 条要求的 基础上,数学、化学、物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须 至少有 1 门达B等及以上等第。建议理工类考生 报考。
3.临床医学专业:在达到第 1 条要求的基础 上,数学、化学、物理学业水平成绩中须至少有 2 门达B等及以上等第。建议理工类考生报考。
4.医学检验技术、中药学等专业:在达到第 1 条要求的基础上,化学学业水平成绩必须达 C 等及 以上等第。建议理工类考生报考。
(二) 应、往届中职、中技、职高毕业生
1.已参加全省 2023 年高考报名的应、往届中 职(中技、职高) 毕业生。
2 .2023 年考生(可) 获得中职、中技或职高 毕业证书。
(三) 我省下岗失业人员、高素质农民、企业 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现场确认时须提供本人身份 证原件、学历证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 同等学力) 及以下证明材料。
1.我省下岗失业人员须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
2 .企业员工须在黔务工 6 个月及以上;
3.高素质农民、基层农技人员须按农业农村 部门的相关规定出具证明材料。
(四)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思想政治 品德考核不合格,将不予录取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或参加邪教组 织的;
2.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 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第八条 志愿填报时间及方式:按贵州省招生 考试院的要求,考生须登录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 进行志愿填报。
一、第一次填报:2023 年 3 月 13 日 09:00 至 3 月 19 日 17:00,凡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须登录省 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类考 试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填报一所院 校志愿和专业志愿(最多六个专业志愿)。
二、征集志愿时间:2023 年 4 月 6 日 09:00 至 4 月 12 日 17:00,凡符合报考条件未被录取的考生, 须登录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 的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缺额情况和招生院校的招生章 程填报一所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
三、下岗失业人员、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 和基层农技人员报名及志愿填报时间和办法另行 通知。
第九条 考试时间及内容
一、考(测) 试时间、地点及考试内容
(一) 应、往届中职、中技、职高毕业生
1.文化综合考试
( 1 ) 时间: 2023 年 3 月 4 日上午 9:00— 11:30
( 2) 考试内容与方式:文化综合考试由省招 生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评卷,各市州招办组织考 试。文化综合科目包含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根 据《中职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按照《贵州 省中职生报考高职(专科) 院校分类考试文化综合 考试说明》执行。
2.职业技能测试
( 1 ) 测试方式与内容:面试。由学院自主命 题并组织测试。内容为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 测试,满分为 100 分。
( 2) 测试时间
①第一次填报志愿考生: 2023 年 3 月 25 日(星 期六)
②征集志愿填报的考生: 2023 年 4 月 15 日(星 期六)
( 3) 准考证领取时间:考生凭二代身份证原 件及“贵州省 2023 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确认表” 领取准考证,并按准考证安排参加测试。
①第一次填报志愿考生: 2023 年 3 月 24 日(星 期五 9:00- 17:00 )
②征集志愿填报考生:2023 年 4 月 15 日(星 期六 9:00 开始)
( 4) 准考证领取地点:安顺职业技术学院蔡 官校区一站式服务大厅。
(二) 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 1 ) 测试方式与内容:面试。由学院自主命 题并组织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认知、职业 倾向和综合素质,具体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和沟通 能力、分析判断和解决问题能力、逻辑思维和创 新思维能力、身心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等,满分为 100 分。
( 2) 职业适应性测试时间
( 1 ) 第一次填报志愿考生:2023 年 3 月 26 日 (星期日)
( 2) 征集志愿填报考生: 2023 年4 月 15 日(星 期六)
( 3) 准考证领取时间:考生凭二代身份证原 件及“贵州省 2023 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确认表” 领取准考证,并按准考证安排参加测试。
①第一次填报志愿考生: 2023 年 3 月 25 日(星 期六 9:00- 17:00 )
②征集志愿填报考生:2023 年 4 月 15 日(星 期六 9:00 开始)
( 4) 准考证领取地点:安顺职业技术学院蔡 官校区一站式服务大厅。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 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专业 志愿和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 录取。参加分类考试招生的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 业生,均须参加各市(州) 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体 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 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执行。职业适应性测试、 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不合格(不达 60 分) 的不予 录取。
对于符合初审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企业员 工、高素质农民和基层农技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 参加由我院组织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 试(面试),依据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一、综合成绩计算
(一) 应、往届高中毕业生:综合成绩 = 高中 学业水平考试平均成绩 ×50% +职业适应性测试成 绩 ×50%。
(二) 应、往届中职、中技、职高毕业生:综 合成绩 = 综合文化考试平均成绩 ×50% +职业技能 测试成绩 ×50%。
二、特殊专业录取要求
(一) 护理专业:女生 1.55 米及以上,男生 1.65 米及以上,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残疾。
(二) 助产专业:只招女生,身高 1.55 米及以 上,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残疾。
(三) 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身体无残疾,无 特殊体味,肝功能正常,无任何传染性疾病。
三、其他录取说明
(一) 对在校期间获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技 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教育厅牵头举办的省级技能 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中职生,经教育厅组织审核合 格后,可免试录取到我院相同或相近的专业。
(二) 报考我院分类考试招生并获得三等功以 上奖励的退役军人,按照程序审核公示后予以免试 录取。(证明材料在面试时提交)
(三) 报考我院分类考试招生并获得国家二级 运动员(含) 以上证书或者高中(中职) 阶段在市 级(含) 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 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的体育特长生,提供证书原件 进行审核,并上交复印件,经公示无异议后可在综 合成绩基础上加 20 分。(证明材料在面试时提交)
四、录取通知书发放
录取考生名单经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公示,于 8 月份经录取系统投档录取后,制作录取通知书,经 邮政专线寄送录取考生。
五、新生入学后,按省教厅学籍管理规定对入 学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如有不符合入学资格的考 生,将取消录取资格。
第十一条 经学校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 加 2023 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试,未被录取的中职 毕业生如需参加全国高考的须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 至 4 月 27 日到各市(州) 原报名点进行文史(理工) 类别确认。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二条 学院严格按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备 案的项目及标准执行收费(各专业学费详见省招生 考试院公布的 2023 年贵州省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 录收费栏)。
第十三条 为勤奋学习、品学兼优的学生设立 以下奖学金。
国家层面:国家奖学金 8000 元/年 / 生;国家 励志奖学金 5000 元/年 / 生。
院级层面:院长奖学金 5000 元/年 / 生; 院 级奖学金最高 3000 元/年 / 生;“创新创业”双创 奖学金最高 5000 元 / 项目;专业技能奖学金最高 8000 元/奖次;“感动校园”特别奖 1000 元/人; 退伍复学士兵奖学金最高 3000 元 / 年 / 生。大学生 入伍一次性奖学金:从我院武装部征集入伍的学生 中,非毕业班学生奖励 5000 元 / 生、毕业班学生奖 励 10000 元 / 生。
第十四条 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开通 “绿色通道”,以保障其顺利入学,并为家庭经济 困难学生设立以下助学金。
国家层面:免学费 3500 元 / 年 / 生,国家助学金生均 3300 元 / 年, 国家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 元 / 年 / 生。院级层面:特困生助学金 1000 元/年 / 生。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五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 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 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安顺职业技术 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联系电话: 0851—33229847
监督电话:0851—38107544
学院网址:http://www.asotc.cn
学院地址: 西秀工业园区两六路与二环路交叉口(蔡官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