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3 年高职(专科) 分 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铜仁职业 技术学院 2023 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 2023 年普通高等 教育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校基本信息
学院全称:铜仁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铜仁市川硐教育园区自由路 2 号
学院概况:铜仁职业技术学院是 2002 年 6 月 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 高等职业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高职生 16374 人, 教职工 946 人,其中高级职称 411 人,硕、博士 450 人, 设有农学院、药学院、医学院、护理学院、 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人文学 院、国际教育学、继续教育学院 9 个二级分院,25 个招生专业,是国家骨干高职院校、“省部共建” 高校(国家民委与贵州省人民政府)、国家优质高 职院校、国家“双高计划”立项建设单位、全国职 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院 校、全国高职高专院校竞争力百强院校、全国大学 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院校。
第四条 招生机构: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的领导下,招生就业部全面负责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 监督机构: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的领导下,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 2023 年贵州省高职(专科) 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及我院招生信息网。
第五章 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 报名条件
(一) 已参加全省高考报名的 2013 年(含) 以后毕业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且高中学生学业 水平考试须完成 11 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 8 门课 程达到 C 等及以上等第。其中部分专业报名条件 为:
1 .临床医学专业: 5C+3B
2 .医学检验技术专业:6C+2B 建议理科生 报考
3 .康复治疗技术专业: 6C+2B
4 .护理专业: 6C+2B
5 .乡村振兴专干班专业: 6C+2B
(二) 已参加全省 2023 年高考报名的应、往 届中职毕业生。
(三) 贵州户籍退役军人和我省下岗失业人 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 员报
名及志愿填报时间和办法另行通知。
现场确认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学历证明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或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 部门出具的同等学力证明)。
1.退役军人须持有《退出现役证》、本人户口 薄等相关证明材料在所报考的高职(专科) 院校的 确认点进行初审登记并办理相关手续。
2 .农民工须持本人户口薄、在黔务工 6 个月 及以上(应提供劳动合同证明、在黔缴纳基本养老 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等在黔务工证明) 相关证明材 料在所报考的高职(专科) 院校的确认点办理相关 手续。
3.下岗失业人员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后,须 持本人户口薄等相关证明材料在所报考的高职(专 科) 院校的确认点办理相关手续。
4 .企业员工须持在黔务工 6 个月及以上(应 提供劳动合同证明、在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 医疗保险等在黔务工证明)。在所报考的高职(专 科) 院校的确认点办理相关手续。原则上由我省企 业集体向有关高校提出报名需求。
5.高素质农民、基层农技人员须按农业农村 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证明材料在所报考的高职(专 科) 院校的确认点办理相关手续。
第八条 志愿填报
( 1 ) 第一次填报:2023 年 3 月 13 日 9:00 至 3 月 19 日 17:00,凡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应往届 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往届中职毕业生),须登录省 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类 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我院的招生章程填报我院志 愿。(最多六个专业志愿)
( 2) 第二次填报:2023 年 4 月 6 日 09:00 至 4 月 12 日 17:00,凡符合报考条件未被录取的考生, 须登录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 的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缺额情况和我院的招生章程填 报我院志愿。
第九条 考试时间及内容
(一) 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 + 职 业技能适应性测试”的评价方式。文化素质评价使 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照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 考试有关规定:“学生须完成 11 门课程考试,考试
成绩 8 门课程达到 C 等及以上等第的考生,可领取 高中毕业证书”。使用外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 须经贵州省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办公室认定。达到此 条件并符合我院招生相关专业要求的高中毕业生可 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
1.测试内容: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内容为 职业倾向测定、语言表达、反应能力、团队合作能 力、特长展示、创新思维等,满分为 100 分。
2.成绩计算方法:按“高中学业水平成绩 *0.5+ 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 *0.5= 考生成绩
( 100 分制)”计算。
(二) 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综合考试 + 职 业技能测试”的评价方式。文化综合考试实行全省 统考,省招生考试院负责命题的组织实施。各市 (州) 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考试,全省统一评 卷。职业技能测试由我院组织,最终根据文化成绩 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1 .文化综合考试时间及内容:2023 年 3 月 4 日上午 9:00— 11:30,由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组织考 试。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 考试内容按《贵州省中职生报考高职(专科) 院校分类考试文化综 合考试说明》要求执行。
2.测试内容:根据考生报考的第一专业进行 职业技能测试。
3.成绩计算方式:按“文化综合考试成绩 *0.5+ 职业技能测试 *0.5= 考生成绩( 100 分制)” 计算。
(三) 对于符合我院初审条件的退役军人、农 民工、下岗失业人员、企业员工、高素质农民和基 层农技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我院组织与报考 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我院将依据测试成绩 择优录取,成绩按满分 100 分计算。
(四) 成绩公布:考试结束后五个工作日, 考生可登录铜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 http://www.trzy.edu.cn ) 查询成绩。
如因疫情防控形势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调整 相关考试安排,我院将及时作出通知。请考生密切 关注我院招生信息网发布的相关信息。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录取规则
(一) 严格按照教育部和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 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 实施“阳光工程”, 切实把“十公开”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严格遵守 招生工作“六不准”“十严禁”和“30 个不得”等 纪律规定。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 价,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 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二) 根据考生报考情况确定录取分数线, 各专业按计划从高分往低分录取;未被录取的线上 生,如考生服从调剂,可调剂录取到其他尚有计划 缺额的专业;录取人数不超过公布分类考试招生总 计划。分类考试录取的考生在招生性质、培养模式、 毕业证书发放等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待遇 相同。
(三) 考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 试,成绩低于 60 分,不予录取。
(四)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 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凡考生 体检不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院将 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十一条 录取程序
①公示预录名单:根据省招生考试院网站上公 示的拟录取名单,我院将同步在铜仁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信息网( http://www.trzy.edu.cn ) 公示(公示时 间为三个工作日)。
②正式录取和发放录取通知书:经公示无异议 的考生,由学院报省招生考试院批准正式录取,待 高考录取结束后,与高考录取考生一起发放录取通 知书。
(六) 免试生录取
1.对在校期间获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职业 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教育厅牵头举办的贵 州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中职生,按省教育厅审核 通过的名单,可免试进入我院学习,但专业须相同 或相近。
2.对符合免试条件并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退役军人,由我院按照程序考核公示后予以免试 录取。
第十二条 经省招生考试院公示确认录取的考 生不再参加 2023 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试。被五年 一贯制和 3+3 中高职贯通分段制转录的考生不能参 加分类考试。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三条 学费
严格按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的项目及标准 执行。学费为 3500 元 / 学年;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 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按《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 资助实施办法》,免(补助) 学费 3500 元 / 生·年。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四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 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 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铜仁职业技术 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则
第十五条 策执行。
第十六条 解释。
第十七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
本章程由铜仁职业技术学院负责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856-6909006
传 真:0856-6909007
学院网址:http://www.trzy.edu.cn
学校详细地址:铜仁市川硐教育园区自由路 2 号
邮 编:554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