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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致家长的公开信

  日期:2023-10-15 浏览:903

尊敬的家长朋友:

8月23日,教育部颁发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2023年10月15日起施行,旨在加强校外培训监管使校外培训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维护家长合法权益,就校外培训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抵制违规培训

请选择《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证照齐全的合规培训机构,自觉抵制违规培训。校外培训违法行为主要有:

1.未经审批开展校外培训,构成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

2.变相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的:

通过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有偿开展校外培训的;

利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有偿组织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校外培训的;

以咨询、文化传播、素质拓展、竞赛、思维训练、家政服务、家庭教育指导、住家教师、众筹私教、游学、研学、冬夏令营、托管等名义有偿开展校外培训的。

3.校外培训机构超出办学许可范围:

线下培训机构开展线上校外培训的,但是以现代信息技术辅助开展培训活动的除外;

线上培训机构开展线下校外培训的;

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的;

学科类培训机构开展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

其他超出办学许可范围开展培训活动的。

4.校外培训机构擅自组织或者参与组织面向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的社会性竞赛活动。

5.校外培训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培训活动:

违背国家教育方针,偏离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阻碍国家教育制度实施的;

培训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校外培训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超前超标开展学科类培训的;

培训时间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校外培训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培训活动的。

6.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混乱:

与中小学联合招生等违反规定招收学员的;

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的聘任与管理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校外培训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校外培训机构收费价格、收费行为、预收费管理等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相关部门有关规定的;

线上校外培训包含与培训无关的网络游戏内容及链接的;

线上校外培训未按照国务院校外培训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留存培训内容、培训数据、直播培训影像的;

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发布广告的;

其他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的。

二、规避缴费风险

为保障您的资金安全,在支付培训费用时,不要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且一次支付不超过5000元;培训前签订《中小学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务必通过微信“彩虹钥匙”报名缴费,并索要正式票据并妥善保管,以防校外培训机构出现“卷款跑路”、“退费难”等问题,切实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以各种优惠方式诱导家长一次性缴纳一年甚至几年费用的,家长应高度警惕、防范风险。

校外培训机构收费价格、收费行为、预收费管理等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相关部门有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校外培训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收学员、吊销许可证件。

三、理性看待校外培训

树立科学教育理念,遵循教育规律,尊重孩子个体差异和禀赋特质,理性看待校外培训作用,不盲从攀比,不盲目跟风报班。请家长积极承担家庭教育责任,珍惜孩子成长过程中的每一天,认识到陪伴大于培训的重要意义,增强亲子互动,促进孩子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请家长积极了解《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学法知法用法,对校外培训行政处罚行为进行监督,有效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如下:

东区教育和体育

2293229

3076350550@qq.com

西区教育和体育局

5559169

xqjtjjg@163.com

仁和区教育和体育局

3895029

jykxb@126.com

米易县教育和体育局

8172499

jtjbyx1@163.com

盐边县教育和体育局

8657105

ybxjyhtyjzcfgs@163.com

消费者投诉热线12315

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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