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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康养职业大学2023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日期:2023-03-03 浏览:108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 以及 《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3 年高职(专科) 分 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 , 特制定贵阳康养 职业大学 2023 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 2023 年高等职业 教育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贵阳康养职业大学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教育
 办学层次:本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石林西路 2 号
 贵阳康养职业大学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贵州 省公办全日制本科层次高等职业学校,贵阳市人民 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开启了贵州省职业本科、康养 特色办学。

学校现有教师 706 人,校本部硕士以上学位专 任教师比例达 57.49%,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 任教师达 41.28% 。专任教师中有省级及以上职教名 师、技能大师、产业教授、省市管专家、千层次创 新人才、学术先锋等 31名, 组建了贵州康养研究、 贵州职业本科大思政理论研究、黔药材等 13 支创 新服务团队,现有 80 余人在各级各类学会担任理 事、副理事长和理事长;组建了贵州康养研究、黔 药材等创新服务团队;建有国家级、省级高水平实 训基地、直属三甲附属医院、校外实训实习基地; 构建了集教学、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技术研发 和社会服务“五位一体”实训体系。既是教育部 “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项目试点单位、贵州省 第十五国家技能鉴定站及贵阳市职业技能定点培训 机构。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分类招生工作由招生工作领导小 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统一负责。领导小组在贵 州省招生考试院指导下负责制定学校分类考试招生



政策和招生计划,决定分类考试招生及录取工作等 重大事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 就业处,负责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第五条   学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工 作监督检查组实施全程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开、 公正、公平。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 2023 年贵州省高职(专科) 分类考试招生专业 目录。
   第五章   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   报名基本条件
   一、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 (社会考生由乡镇、街道服务中心) 根据考生本人 表现,实事求是进行综合评价,符合《省招生委员 会关于做好 2023 年高职(专科) 院校分类考试招 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的考生方可报考。
   二、考生身体无纹身。
   第八条   报考对象
   一、中职毕业生需参加全省高考报名的应、往 届中职毕业生,中职就读专业应为医药卫生类及相 关专业。
   二、持有相关有效证明的贵州户籍退役军人、 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企业员工、高素质农民和 基层农技人员。
   温馨提示:
   报考中医康复技术、护理专业,要求考生五官 端正、口齿清晰、身体健康状况需能胜任岗位能力 要求;男生身高低于 165cm,女生身高低于 158cm 的考生请慎重报考。
   第九条   志愿填报时间及方式
   一、凡符合报考资格的中职毕业生,须登录贵 州省招生考试院官网,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 2023 年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学校 2023 年分 类考试招生章程填报我校。填报志愿时间:2023 年

3 月 13 日 9:00 至 3 月 19 日 17:00;征集志愿时间: 2023 年 4 月 6  日 9:00 至 4 月 12  日 17:00 (上述具 体时间按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公布时间为准)。
   二、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 10:00 至 24:00,登录贵阳康养职业大学网站, 进入“分类招生系统”打印准考证、承诺书。考生 必须持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承诺书方 能参加考试。
   三、报考我校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 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须 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 9:00 至 16:00,携带资料至贵 阳康养职业大学招生就业处进行现场确认。所有资 料须提供原件进行审核,并交复印件 1 份,请提前 准备。审核通过后方能参加考试,未参加现场确认 或未能通过确认审核,将取消参加考试的资格。
   现场确认须提交的资料有:本人身份证,高中 毕业证或中职毕业证,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 告,打印的准考证和承诺书,及以下生源类型之一 的材料:
   ( 1 ) 退役军人:《退出现役证》、本人户口薄 等。如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须一并提供相应军 功证书审查免试资格。
   ( 2 ) 农民工:本人户口薄、在黔务工 6 个月 及以上(应提供劳动合同证明、在黔缴纳基本养老 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等在黔务工证明)。
   ( 3) 下岗失业人员:本人户口薄、按规定办 理的失业登记证等。
   ( 4 ) 企业员工:在黔务工 6 个月及以上(应 提供劳动合同证明、在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 医疗保险等在黔务工证明)。原则上由我省企业集 体向有关高校提出报名需求。
   ( 5) 高素质农民、基层农技人员:按农业农 村部门的相关规定提供证明材料。
   第十条   考试时间及内容
   一、中职毕业生
   采取“文化综合考试 + 职业技能测试”方式 进行;
   (一) 文化综合考试:由省招生考试院统一组 织命题、评卷,考试时间为:2023 年 3 月 4 日, 上午 9 :00— 11 :30。文化综合(含语文、数学、英 语) 考试总分 300 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科目 分值分别为 120 分、 100 分、80 分。考试内容按《贵 州省中职生报考告知(专科) 院校分类考试文化综 合考试说明》要求执行。

   (二) 职业技能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分为专业 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
   1.专业能力测试
   ( 1 ) 测试方式:笔试;
   ( 2) 测试时间: 2023 年 3 月 26 日。
   2.技术技能测试
   ( 1 ) 测试方式:实操;
   ( 2) 测试时间: 2023 年 3 月 26 日。
   二、贵州户籍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企业员工、高素质农民和基层农技人员只参加 职业适应性测试。
   (一) 测试方式:面试;
   (二) 测试时间: 2023 年 3 月 25 日。 温馨提示 :
   1.所有考生必须自行打印准考证,通过贵 阳康养职业大学的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 gynvc.edu.cn/ ) 发布的通知公告。
   2.有特长的考生面试时,请携带行业或协会 颁发的有效证书原件给面试官备查;
   3.全国技能大赛三等奖、省级技能大赛二等 奖及以上的中职生免试名单待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审 核资料后下发。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 下,依据“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 评价、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名单 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后公示,确定录取的考生享受 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同等待遇。
   一、录取成绩计算
   (一) 中职毕业生录取成绩计算:按文化综 合考试成绩总分 ×50%+ 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 分 100 分,专业能力测试 ×50%+ 技术技能测试×50% ) ×50%= 总分。

   (二) 贵州省籍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 民工、企业员工、高素质农民和基层农技人员的职 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即是录取成绩,满分 100 分。
   二、录取原则
   根据计划单列类别内所有考生按录取成绩由高 分到低分排序,均遵循专业志愿优先录取的原则  (即专业清)。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 择优录取,如第一专业志愿录不满时,依次录取 第二专业志愿考生;如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未能录取 时,服从专业调剂者,在所有专业志愿考生录取结 束后,由高分到低分将其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不 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三、特殊录取情况说明
   (一) 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考生同等条件下 优先录取;
   (二)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好退役士 兵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相关政策的通知》 要求:自主就业的中职或高中学历退役士兵同等条 件下优先录取;
   (三) 报考考生有护士执业资格证者同等条件 下优先录取;
   (四) 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按照省招生委 员会、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残疾人联 合会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对报考我校分类考试的考生,若被 录取,不予退档。经我校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 2023 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试。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 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各专业学费 3500 元 / 人 / 年;住宿费 600- 1100 元 / 人 / 年。
   第十四条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 8000 元 / 人/ 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 元 / 人 / 学年;学校奖 学金(一等 1000 元 / 人 / 学年;二等 800 元 / 人/ 学年;三等 500 元 / 人 / 学年)。
   第十五条   资助政策

一、绿色通道: 为保证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入学, 学校在开学时设置有新生进校“绿色通道”资助服 务点,切实为学生及其家庭解决实际困难,保证所 有家庭经济贫困的学生都可以无障碍顺利入学;

 二、贵州省户籍学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 项学生资助(原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 属于贵州省农村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专科学生进 校时直接免除 3500 元 / 人 / 学年的学费(解释:专 科生进校时直接免交学费入学),另外每学年还可 获得 1000 元的贵州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 助学金;
 三、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校后可 按政策申请国家助学金;
 四、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可按政策到生 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 款”,每年最高可贷 12000 元;
 五、勤工助学:学校在校内为广大学生开设有 可获得生活补助和实践锻炼的勤工助学岗位;
 六、特殊困难补助:针对学生在校期间可能遇 到各种突发困难情况造成学习生活难以为继的,学 校设立有校内临时困难补助及各种专项资助,多手

段、多渠道的帮扶措施来为学生精准帮扶、排忧解 难、应助尽助, 保证不会出现因贫辍学的情况发生。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六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 划规定的内容, 达到毕业要求, 发给国家承认学历, 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阳康养职业大学 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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