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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日期:2023-03-03 浏览:752

第一章   总则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3 年高职(专科) 分 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遵义医药 高等专科学校 2023 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 2023 年普通高等 教育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基本信息

学校全称: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遵义市新蒲新区大学城平安北路 8 号

学校情况简介: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 公办全日制医药卫生类高职高专学校,于 2006 年 经教育部批准创建。学校是贵州省高水平高职学校 立项建设单位、贵州省优质高职院校、贵州省示范 性高等职业院校、全省文明校园、全省民族团结进 步创建活动示范学校。学校设有 6 个教学系2 个教 学部(院),23 个专业, 其中临床医学、口腔医学、 预防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为国控专业。护理、 医学影像技术专业为国家财政部支持建设的重点专业,药学专业是中央财政以奖代补重点建设专业, 中医专业获批贵州省开放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临 床系获批省级校企共建基地。获教育部“1+ X”证 书制度试点项目立项 8 个。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分类考试招生 工作领导小组,接受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负 责制定学校分类考试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 定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 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政策和文件执行招生工作,确 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维护广大考生的合 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 2023 年贵州省高职(专科) 分类考试招生专业 目录。

第五章   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   报名条件

(一) 高中类:参加全省高考报名的 2013 年  (含) 以后毕业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且高中学 生学业水平考试须完成 11 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 8 门课程达到 C 等及以上等第。高中类考生报考临床 医学专业需达到数学为 B 等及以上等第,报考医学 检验技术专业需达到化学为 B 等及以上等第,报考 医学影像技术专业需达到物理为 B 等及以上等第。

(二) 中职类:已参加我省高考报名的应、往 届中职毕业生。

(三) 专项类:贵州户籍退役军人和我省下岗 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 农技人员。

第八条   志愿填报时间及方式

(一) 填报时间: 2023 年 3 月 13 日 09:00 至 3

月 19 日 17:00。

(二)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登录省招生 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类考试招 生专业目录和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填报一所院校志 愿和专业志愿。

第九条   考试时间及内容

(一) 高中类考生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时间: 另行通知。

(二) 中职类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时间:另行 通知。

(三) 专项类考生适应性测试时间: 另行通知。

(四) 请报名的考生时刻关注我校官网公布的

考试时间通知,无论何种原因,错过考试,一切后 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 考试内容

1.高中类考生:文化素质 + 职业技能适应性 测试。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11 门总分) 排序, 按招生计划数的 100:200 确定进入参加职业技能适 应性测试考生名单。

2.中职类考生:文化综合成绩 + 职业技能测 试。文化综合考试由省招生考试院统一出题、统

一阅卷、各市州招办组织文化综合考试,考试内容 为文化综合(含语文、数学、英语)。根据文化综 合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数的 100:150 确定进入参 加职业技能测试考生名单。职业技能测试由我校组 织,分为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

3.专项类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与报考专业 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我校严格执行考试招生政策规定,严 肃考试招生工作纪律,接受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监督 管理。

(一) 专业录取办法

按照“分数优先(以考生总成绩为准)”原 则,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择 优录取,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不满足时,学校将 根据考生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及各专业录取情况进行

专业调整。对总分低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 校将做退档处理。

(二) 录取成绩计算

1.高中类考生:总成绩为学业水平成绩(总 成绩折合为百分制成绩) *50%+ 职业技能适应性测 试成绩(百分制成绩) *50%。

2.中职类考生:总成绩为文化综合成绩(总 成绩折合为百分制成绩) *50%+ 职业技能测试成 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 *40%+ 技术技能测试成绩 *60% ) *50%。

3.专项类考生:成绩按满分 100 分计算。

(三) 免试录取条件

1.在校期间获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职业院 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教育厅牵头举办的贵州 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中职生免试录 取,专业须相同或相近。

2.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我校按 照程序考核公示后予以免试录取。

第十一条   录取考生不允许退档,且不再参加 2023 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试。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二条   严格按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的 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   我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 学金等,严格按照《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国家奖 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国 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发放给符合评审标准 的学生。

第十四条   我校设有奖、助、勤、免、贷资助 项目,贫困学生可按照《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国 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里的规定申请助学金。另 外,我校还配套有勤工助学岗位等助学措施。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五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 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

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遵义医药高等 专科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我校招收考生不限外语语种,但学 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 报考。

第十七条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 指导意见》(下称《意见》) 的规定,我校医药卫 生类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学生。凡经录取的医药 卫生类专业考生在新生入学体检发现色盲色弱的, 将取消其录取的医药卫生类专业资格,并按照《意 见》规定调剂至管理类专业。

第十八条 策执行。

第十九条 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

本章程由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负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徐老师  刘老师  唐老师 联系电话:0851-28776222    28776294 传    真:0851-28776222

网    址:https://www.zunyiyizhuan.cn 邮    编:563006

详细地址:遵义市新蒲新区大学城平安北路 8 号

遵义师范学院 2023 年专科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3 年高职(专科) 分 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遵义师范 学院 2023 年专科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 2023 年普通高等 教育的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基本信息

学校全称:遵义师范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平安大道 中段

学校简介:

遵义师范学院位于闻名中外、有“红色圣地、 醉美遵义”美誉的革命历史文化名城,是一所拥有 百年教学历史的学府。2007 年以良好成绩通过教育 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1 年学校获评为“全 国文明单位”,同年成为教育部红色经典艺术教育 示范基地学校,2013 年获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 基地 — 中国共产党革命精神与文化资源研究中心, 2014 年成为“贵州省首批特色文化学校”,2018 年 成为“全国中华诗教先进单位”,2019 年成为贵州 省“一省一策思政课”集体行动牵头高校,是地方 院校中唯一拥有省级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高校, 2021 年获批教育部“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 基地”, 2022 年入选第九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 范单位”。

学校占地面积 2100 余亩,已完成北区建设近 1000 亩(南区 1100 亩正在规划建设中),总建筑 面积 90 万平方米。有 18 个学院(教学部),普通 本科专业 51 个。学校目前共有教职工 1145 人, 其 中有博士 241 人,硕士 532 人,正高 162 人,三级 教授 8 人,副高 384 人,享受国务院津贴 1 人, 省

政府津贴 2人;省管专家 2 人,市管专家 10 人。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招生机构

学校成立包括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参加的遵 义师范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计划、确定 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与毕业 生就业指导处作为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五条   监督机构

学校成立由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校领导为组 长,纪检监察人员为成员的录取工作监督小组,对 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成立 2023 年招生 录取信访工作站,公示招生咨询电话及录取监督电 话,接受社会的监督。

⒈学校严格遵守和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和省 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纪律,对在招生 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的单位及个人,按 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学校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力, 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 .学校招生工作举报及监督电话:0851- 28926269。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

我校 2023 年专科招生专业为体育教育,招生 计划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 2023 年贵州省高职 (专科) 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   招考对象和报名条件

( 1 ) 招考对象:参加全省高考报名的 2013 年 (含) 以后毕业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 2 ) 报名条件:已参加我省 2023 年高考报名 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且须完成 11 门课程考试, 考试成绩 8 门课程达到 C 等及以上等第的考生,可 领取高中毕业证书。

第八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 1 ) 填报志愿时间:2023 年 3 月 13  日 09:00 至 3 月 19  日 17:00,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 登录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 的《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院校的《招 生章程》填报一所院校的专业志愿(最多六个专业 志愿)。

( 2) 征集志愿 时 间:2023 年 4 月 6  日 09:00 至 4 月 12 日

17:00,凡符合报考条件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登 录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 类考试招生专业缺额情况和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填 报一所院校的专业志愿。

第九条   考试时间及要求

( 1 ) 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3 年 3 月 24 日 8:30

地点:遵义市新蒲新区平安大道遵义师范学院 体育学院(学校正大门旁边)

要求:报考我校考生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 件各 1 份及近期 2 张 1 寸免冠照片。

( 2) 评价方式

1.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 + 职业技 能适应性测试”的评价方式,文化素质评价使用学 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照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 有关规定:“学生须完成 11 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 8 门课程达到 C 等及以上等第的考生,可领取高中 毕业证书”。达到此条件并符合遵义师范学院要求 的高中毕业生可参加遵义师范学院组织的职业技能 适应性测试。

3.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科目、评分标准及测试要求

请考生于 2023 年 3 月 1 日以后在遵义师范学 院招生信息网和招生微信公众平台查看具体测试方案。

招生信息网: http://www.zsxx.dep.zync.edu.cn/

微信公众平台:遵义师院招生办公室(公众号: zysyzjc)

( 3) 划定合格成绩线

按招生计划数的 1:1.3 的比例划定职业技能适 应性测试合格成绩线,达到合格成绩线的考生才能 进入录取环节。

( 4) 录取成绩计算

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成绩由“文化素质 + 职业技 能适应性测试”成绩组成,其中文化素质(综合) 考试成绩在录取成绩中所占权重为 50%, 预录取时 所有成绩折算为 100 分的分值。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在贵州省招生委员 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 的录取体制,在分类考试招生过程中坚持“公平、 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1.录取原则: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成绩由“文 化素质(普通高中毕业生高中学业水平各科成绩 的平均分) + 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两项成绩各占 50% 组成总分值。预录时,以考生的总分值从高到 低进行排序,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专业招生计划, 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如果总分值相同,按 职业技能(适应性) 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2.对符合免试条件并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退役军人,由我校按照程序考核公示后予以免试 录取。

3.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院的领导下,由我 校组织实施。考生被我校预录后,我校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前报送预录名单(含考生成绩) 到贵州省 招生考试院审核并公示,公示通过后,待贵州省招 生考试院正式投档录取后, 再邮寄正式录取通知书。

4.被我校预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 2023 年普 通高考,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在招生性质、培 养模式、毕业证书发放等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新 生相同。

第七章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第十一条 参加高职(专科) 分类考试招生的 考生,均须参加各市(州) 招生办组织的体检。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按照省招生委员会、省卫生 厅、省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相关规定执行,并且体 育教育专业要求考生身体无残疾, 无色弱, 无色盲。

第八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二条   严格按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的 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   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 奖学金、学校梅花奖学金、学校专业奖学金,助学 金主要包括国家助学金。

第十四条   贵州省农村建档立卡脱困家庭学生享 受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 4500 元 / 年(其中学费免(补) 3500 元 / 年、专项助学金 1000 元 / 年)。 第九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五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 划规定的内容, 达到毕业要求, 发给国家承认学历、 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遵义师范学院毕业 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十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 策执行。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遵义师范学院招生与毕业 生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51-28927462  27586101

学校网址:http://www.zsxx.dep.zync.edu.cn/

邮    编:563006

学校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平安大道中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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